今年以来,江门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市委书记林应武提出“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上有所突破”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部署,精心谋划,稳步推进。通过制定工作机制、组建工作平台、人才扶持培育和开展交流合作等举措,努力搭建一支符合江门实际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积极参与和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局党组指挥棒作用
今年来,市司法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律师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意义,指挥部署发展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健全完善保障机制,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撑保障,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开展摸底调研,研究制定培育工作机制
开展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细致摸底调研,汇总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和相关情况,对如何有效突破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通过研究并制定构建人才库、选派培训方式、政策扶持、加强宣传和经费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突破的工作机制。
三、组建工作平台,建立人才库
从全市现有律师资源中组建由22名律师参加的江门市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专业人才库及监管台账,并成立由16名律师组成的江门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建立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微信工作群,加强对全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资源的统筹管理和联系,强化对全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以团队模式构建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平台,日常主导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训、对外交流合作、研究等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团队成员人才信息,作为各级司法、外事机构、商务部门、涉外企业重点联系、使用和推荐的参考人选。近年来,我市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取得突破,1名律师被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认定为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2名律师被确定为后备人才,1名律师被认定为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
四、加强梯队培养,全面提高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业务水平
(一)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积极提出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意见和落实涉外人才培训计划,推动有开展涉港澳等民商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专门的涉外法律服务团队。今年7月,省司法厅印发修订后的《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把符合建立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内地律师事务所条件降为20名执业律师以上。市司法局及时转发相关规定,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5家律师事务所逐一解读最新政策,了解发展意向,充分发动他们参与建立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
(二)大力加强对涉外人才基础性培训。今年8月,为提高自身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抢占法律服务先机,打造法治保障高地,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市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专题讲座,邀请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亮教授前来对粤港澳大湾区概况、法治现状与展望、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同时解惑一些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为下一步探索如何实现法律服务的创新和升级,跨越法律制度的壁垒进行跨区域法律合作,提高全市在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律领域的服务水平。同时,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展“英语角”培训,组织外语教师带领律师学习时事要闻、涉外业务讨论等,以此提升律师外语能力。
(三)着重培养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队伍。今年11月,为提升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综合素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50名律师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举办为期3天的2019年江门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邀请学院教授、涉外领域知名律师等讲授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协同发展、区际私法问题、境外投资监管法律体系、律师参与国际仲裁和英文合同法律审查等涉外课程,培训将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打好法律服务人才储备基础,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供法治保障。
五、“走出去、引进来”,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
(一)开展江港、江澳两地法律服务交流活动。一是组织召开江港法律服务业交流座谈会,双方就风险管理教育、信托基金、对青年律师的帮扶、参与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对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投诉查处、两地律师所的合作等话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商议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加强两地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合作,并签订《合作备忘录》意向。二是举行江澳法律研讨活动,澳门中联办组织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30多人到江门市,先后参观了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江门仲裁委员会和五邑公证处,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和涉外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通过互动交流、经验分享、建言献策,就大湾区律师业务合作、实践与展望等话题进行座谈,共同探讨大湾区下两地法律面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推动制定下一步携手合作的具体措施。三是组织本地律师分别参加在广州举办的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和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等涉外法律服务活动。
(二)多种形式举办涉外法律服务讲座论坛。一是承办“香港法律专题讲座(江门站)”,除加深我省律师对香港婚姻家事等涉外法律制度的了解外,双方还召开了粤港法律服务交流座谈会,并就两地律师制度探讨、加强香港大律师与内地律师专业交流、香港大律师专业发展、执业资格认定等涉外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二是承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法律高端论坛,进一步提高涉外保险领域法律服务水平,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法律服务合作交流。三是举办“当前税务法律热点及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解读”江门站巡回讲座,200多名执业律师、实习人员、机关单位代表以及商会代表等参与,邀请中国国际税收学会理事、广东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李茜以及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正勇担任演讲嘉宾,分别作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解读及其运用等主题讲座,主要围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以及以广东省出台具体落实措施为切入点,对“税收协定+国内法”两个维度详解跨境劳务个税可能面对的问题,并现场开展律师对企事业机关、商会代表洽谈合作的意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