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带着疑问来到市社保局,咨询江门市目前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需要缴费多少年才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现在小编为大家详细地介绍我市最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7〕47号)规定,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满足下列情况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没有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历史转入并满足下列条件的:
1、2018 年 1 月 1 日前在我市参加过职工医保或二档的参保人,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终身享受待遇;
2、2018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首次在我市参加二档(2018年1月1日前从未参加过本市职工医保或二档)的参保人,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二)有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历史转入的(含转出后转回的本市缴费历史),除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外,还应同时在本市实际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举个例子,王女士2018年7月开始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准备将外地17年的医保缴费历史转移到江门;根据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终身享受待遇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25年和有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历史转入的应同时在本市实际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这两个规定,王女士还需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累计满10年,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那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仍未缴满规定年限的要怎样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呢?曾在我市参加二档或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到达退休年龄,未达到最低累计缴费年限的,可按下列办法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一)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根据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公布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和用人单位一档、二档合计缴费费率计算,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的金额后,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逐月在养老金账户代扣代缴。参保人可选择在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账户中,按每年公布的一档、二档最低缴费基数和用人单位一档、二档合计缴费费率逐月代扣代缴,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
(三)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继续缴费。参保人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且未选择一次性缴费的,可按每年公布的一档、二档最低缴费基数和一档、二档合计缴费费率(含个人缴费部分)逐月缴费,并享受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第一道防线,依法参保必须得到我们大众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