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政协江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088提案《关于深化粤港澳养老服务合作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内地社会保险与港澳养老保险制度通过政策衔接机制基本消除制度壁垒。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在江门工作生活读书的港澳居民可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我市通过优化经办流程,以及实施同等参保缴费流程、待遇核发政策、财政补贴标准,实现港澳居民与江门市民就业参保无差异、待遇标准无差异、补贴标准无差异,港澳居民在江门参保和待遇享受人数持续平稳提升。同时,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应该在广东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已参加港澳社会保障的港澳居民,可由本人通过其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不在广东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目前,江门市依法依规办理豁免参保工作。从2024年7月23日起,江门市推广实施告知承诺服务机制。香港居民在广东省办理申请豁免参保时,可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允许广东社保部门核查其参加香港强积金计划并继续持有账户的情况,无须另外提供相关机构出具证明材料,便利香港居民办理豁免参保。内地基本养老保险与香港强积金、香港强积金、澳门强制型支柱式社会保障制度和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存在差异,相互之间不存在制度壁垒。
二、“湾区社保通”工程推动粤港澳三地社保服务跨境通办。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粤澳《关于社会保障服务合作的备忘录》,对标粤澳领取养老金生存证明协查认证标准,在全市15个湾区社保通服务专窗提供澳门社保在生认证服务。我市已在港澳5个“江港”“江澳”跨境通办专区和广东政务服务网视频办专区提供实时社保跨境“视频办”服务,可办理待遇资格认证等18项高频社保业务,有效解决港澳居民内地社保业务“不会办、没时间办”的问题。2025年,我局与澳门江门同乡会联合开展“智慧社保 跨境通办”江澳协同年审服务,创新实现社保业务跨境便捷办理。江门社保部门依托大数据平台,定向向年审逾期或临期的澳门居民推送短信提醒。澳门江门同乡会在江澳跨境通办政务服务专区,提供“一对一”年审指导服务,并现场同步更新参保人联系方式、住址等关键信息,确保社保数据动态精准。同时,与澳门特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合作在江门建设粤澳社保一窗通(江门专窗),充分利用广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和澳门“一户通”,推动粤澳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一体整合、改善保障民生力量一体运用,实现粤澳社保融合办理。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