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推动恩平市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挥发性有机物低效治理设施淘汰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有关企业按以下要求做好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列入恩平市VOCs低效治理设施改造任务名单中(详见附件1)。
(二)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相关VOCs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已完成。
(三)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需三年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奖补标准
满足前述补助条件的企业,按实际改造投资额(指直接用于VOCs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费用)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5万元。
三、申报材料和流程
(一)项目申报提交的材料
1.恩平市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低效治理设施淘汰补助项目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承诺书(详见附件2);
3.资金拨付申请函《关于XX公司申请XX补助资金拨付的函》(详见附件2);
4.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6.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方案;
7.项目改造工程合同;
8.改造工程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项目支出金额大于补助金额);
9.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工程实际支出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10.有机废气监测报告;
11.改造前、后治理设施的照片
12.其他实施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全部需加盖公章提交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二)申报流程
企业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提交资料进行申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后,将组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将补助资金根据相关流程拨付至有关企业。不符合条件的,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退回。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申请资金的企业,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申请资料提交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附件:1.恩平市VOCs低效治理设施改造任务名单
2.恩平市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低效治理设施淘汰补助项目资金申请表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7815708)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