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2017年第四季度(10-12月)行政执法信息 |
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新会区司前镇广银金属制品厂(经营者:阮贤海) | 该厂铝锭熔铸加工生产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四类第1项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2017.12.23 | 未履行 | |
2 | 新会区沙堆盛源安五金制品厂(经营者:梁灿荣) | 该厂热轧再生钢材加工生产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四类第1项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2017.10.24 | 已缴罚款 | |
3 | 江门市新会区鸿达橡胶制品厂 | 该厂密封圈生产制造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四类第1项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2017.10.23 | 已缴罚款,并结案。 | |
4 | 新会新利达薄膜有限公司 | 该单位包装印刷扩建项目经我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同意建设,但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部分扩建项目的生产设施已正式投入使用。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四类第1项 | 扩建项目的生产设施停止使用、经济处罚 | 2017.10.23 | 已缴罚款 | |
5 | 江门市基立铸造有限公司 | 该单位金属铸件加工生产项目经我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同意建设,但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四类第1项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2017.10.25 | 已缴罚款 | |
6 | 江门市跨世灯饰五金有限公司 | 该单位灯饰产品、五金制品生产项目经我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同意建设,但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同时,该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五类第5项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2017.10.25 | 未履行 | |
7 | 江门美吉特置业有限公司 | 经监测,该单位噪声超标排放。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 | 经济处罚 | 2017.10.25 | 已缴罚款 | |
8 | 新会区司前镇振强塑料厂(经营者:汤柏森) | 该厂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四类第1项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2017.10.23 | 已缴罚款 | |
9 | 江门洋明橱柜有限公司 | 该单位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项目,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四类第1项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2017.10.31 | 已缴罚款 | |
10 |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交通物资加油站 | 该加油站部分汽油加油枪不按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在正常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等挥发性气体不能被正常抽集回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 经济处罚 | 2017.11.15 | 已缴罚款 | |
11 | 江门新会汇元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该厂五金制品、橡胶制品注塑加工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四类第1项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2017.11.16 | 已缴罚款 | |
12 | 江门市锦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该单位在车辆清洗服务项目地点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没有重新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在店外临时租赁地方进行洗车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三类第3项 | 经济处罚 | 2017.11.15 | 已缴罚款 | |
13 | 江门市新会区群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该厂废塑料经营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此外,该单位场地内露天堆放有大量废塑料,但没有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废塑料堆场的渗透液及地面积水未经处理流入旁边河涌,造成环境污染。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四类第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 | 废塑料经营项目停止生产或使用、经济处罚 | 2017.11.15 | 未履行 | |
14 | 江门市莱卡墙纸配套用品有限公司 | 该厂擅自从事的墙纸粘胶加工生产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此外,该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二类第1项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 | |
15 | 江门市新会区丰业硅胶制品厂 | 该厂硅溶胶生产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此外,该厂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私设的暗管排向没有硬底化和防渗设施的池塘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二类第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及第二款 | 停止生产经济处罚 | 2017.12.6 | 已缴罚款 | |
16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利宝氧化厂(经营者:梁铨佳) | 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五类第14项、第一类第3项 | 经济处罚 | 2017.12.25 | 已缴罚款 | |
17 | 江门市新会区江咀腾鑫皮革有限公司 | 没有按规定对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设施、场所,没有对上述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分类存放。经采样监测,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第(二)项及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二类第3项 | 经济处罚 | 2017.12.26 | 未履行 | |
18 | 江门市新会区侨汇工业单丝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年产300吨聚酯单丝生产项目,经我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同意建设,但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于2005年7月正式投入生产。该单位擅自扩建的两条喷色生产线,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于2017年8月建成并开始投入调试生产。上述两条喷色生产线总投资额约人民币9万元。该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三类第1项、第五类第5项 | 经济处罚 | 2017.12.26 | 已缴罚款 | |
19 | 新会区大泽镇合鸿古典家具厂 | 该厂的木制品家具加工生产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于2012年11月正式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17.12.25 | 未履行 | |
20 | 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 | 没有按规定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分类存放,将部分废油漆渣等危险废物露天存放在危废仓库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 经济处罚 | 2017.12.25 | 已缴罚款 | |
21 | 江门市腾龙实业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餐具、五金制品生产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于2017年6月开始建设,2017年9月正式投入生产。此外,该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17.12.25 | 未履行 | |
22 | 江门美吉特置业有限公司 | 经监测,该单位噪声超标排放。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 | 经济处罚 | 2017.12.25 | 未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