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蒲葵高尔夫球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江门五邑高尔夫球场娱乐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五邑蒲葵高尔夫球场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五邑蒲葵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位于广东江门市北环路60号,由江门五邑高尔夫球场娱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港币1.5亿元,总占地面积约15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7洞国际标准高尔夫球场、球场会所等,原规划的50×50米标准游泳池和一个标准网球场不再建设。现球场共有员工约385名,实际最大接待能力为200人次/天。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包含会所中西餐制售项目部分(配套会所项目已于2014年通过江门市蓬江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护验收)。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会所餐厅、员工饭堂的含油污水以及员工日常的生活污水。会所餐厅、员工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棠下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雨水经排水系统汇流至各人工湖作储存回用。一般情况下,球场人工湖空余蓄水能力可满足雨水不外排;暴雨期时,人工湖如水位超出蓄水线的时候,采取溢流形式,通过相关的溢流口直接排出至市政雨水沟渠。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来自进出高尔夫球场车辆所排放的尾气以及员工食堂厨房油烟。球场用地区域以人工草坪和园林为主,周边坡地以人工次生林为主,林地较为茂盛,车辆尾气通过球场林地的净化缓解,对球场外的保护目标基本没有影响;员工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中央空调系统、各类泵等,另外还有球场的机动车和电瓶车产生的车辆噪声。项目周边相邻区域200米以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剪草植物废渣、湖泊清淤污泥、废蓄电池、废弃农药包装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处理处置;剪草植物废渣部分作为燃料使用,部分堆放在岗地区域自然腐化成有机肥,少量置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处理;湖泊清淤少量的污泥可作为有机肥利用,不对外排放;废蓄电池、废弃农药包装物均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均按有关要求设置了临时贮存场所。
(五)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建设单位编制了《江门五邑蒲葵高尔夫球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4407032015001)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编制的《五邑蒲葵高尔夫球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的建设使场地内的部分岗地植被生态系统向园地植被生态系统转变,年生长量稍微有所增加,对野生动物基本没有影响。球场内的人工湖水质整体水平未因农药、化肥使用等因素造成水体中氮、磷增加和积累,但人工湖水质有富营养化的趋势,有加强水体交换的必要性。球场内土壤镉、砷、铅、汞、铬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球场农药的施用并没有对土壤造成污染影响。项目于2000年建成后,目前植被覆盖情况较好,基本不存在水土流失现象。
(二)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球场内9B人工湖、8C人工湖溢流口、2A人工湖溢流口以及4A人工湖的其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的要求,4A人工湖的TP、TN两项指标略为超标。根据调查,4A人工湖溢流口的TP、TN超标可能是湖水流动性差,轻微富营养化引起的,且4A人工湖溢流口旁边原本有其他项目的养殖场,TP、TN的超标可能是养殖场污染所致。。
(三)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员工食堂厨房的餐饮废气排放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各边界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没有乱丢、乱放现象,能合理处理、处置。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弃农药包装物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处置,废弃废蓄电池交由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设置了临时贮存场地。
(六)公众调查
58%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为满意,42%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为基本满意,无反对该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工作。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天(11月5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512369,3502007,3502033
传 真:3502023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