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二期10000m3/d电镀废水处理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二期10000m3/d电镀废水处理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废水处理站”)位于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内,一期污水处理厂北侧。总建筑面积22388.5m2,建筑基底面积5012.8m2。设计电镀废水处理能力为10000m3/d,回用水6200m3/d,排放废水3800m3/d。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基地主要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工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液和员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膜浓水、含氰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前处理废水。其中,膜浓水为纯水在制备过程中会产生浓缩水和含铜、镍、铬、氰等废水经处理后进入超滤(UF)、反渗透(RO)系统生产中水过程中产生的浓缩水;含氰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前处理废水均来自于基地内电镀企业的电镀废水。含氰废水经破氰后混合含铜、含锌废水进入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回用水系统,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前处理废水均经单独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回用水系统,各类电镀废水经回用水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到电镀车间,其余废水与膜浓水混合后进入生化系统(MBR)处理后外排。
工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液为酸性废气喷淋塔、氰碱废气喷淋塔及有机废气喷淋吸附装置所用的碱液、酸液、水循环使用,盐类浓度过高无法继续使用时,用废液槽收集后,进入二期废水处理站混排废水系统处理。
员工生活污水来自生产办公区,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二期废水处理站处理。员工食宿在专属生活区内,不在项目范围内。
(二)废气
在二期废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股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主要成分为 H2S、NH3 等物质,主要来源于混凝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和污泥处置单元等,这类废气经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二期废水处理站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行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污水泵、风机、脱水机采取减振和隔声措施,同时在厂区边界进行绿化降噪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二期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综合污泥(各个废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桶和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综合污泥(含重金属)和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由基地统一集中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已按有关要求设置了临时贮存场所;员工生活垃圾由基地统一集中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编制了《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已在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44070020130001)。建设单位在污水处理站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旁分别建有600m3和 1800m3的事故应急池。
(六)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二期废水处理站设置了废水排放口、固体废物堆放区等相应规范的标识,均按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安装了1套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为pH、COD、氨氮、总铜、总镍、总铬、流量,由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安装并定期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维护,其中pH、COD、氨氮等监控系统均通过了在线监测设施专项验收,并分别与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新会区环境保护局进行联网。
(七)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落实情况
项目以废水处理设施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范围未超出电镀基地整体所核定的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
(八)清洁生审核情况
建设单位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二期10000m3/d电镀废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江站(项目)字2015第AA10022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二期废水处理站的处理负荷为 67.1%~79.7%。
(二)废水
含镍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出水口一类污染物总镍、总铬、总镉、总铅、总汞、六价铬浓度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较严者的指标要求。
含铬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出水口一类污染物总铬、总镍、总镉、总铅、总汞、六价铬浓度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较严者的指标要求。
含氰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出水口一类污染物总镍、总铬、总镉、总铅、总汞、六价铬浓度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较严者的指标要求。
含铜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出水口一类污染物总镍、总铬、总镉、总铅、总汞、六价铬浓度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较严者的指标要求。
混排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出水口一类污染物总镍、总铬、总镉、总铅、总汞、六价铬浓度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较严者的指标要求。
前处理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出水口一类污染物总镍、总铬、总镉、总铅、总汞、六价铬浓度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较严者的指标要求。
废水处理站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镍、总铜等6 个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 限值中严的指标要求;其余各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 限值中严的指标要求。
雨水排放口: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铜、总镍、总锌、总银、总铬、总镉、总铅、总汞、总锰、六价铬等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总铁未检出、总铝未检出。
(三)废气
项目边界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测点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标准限值要求。
(四)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经该项目二期废水处理站2015年10月份外排废水量核算,外排废水量日均 3585 立方米/天,符合环评批复(江环审〔2015〕51号)的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 5.92 吨/年;该项目平均中水回用率为25.3%,未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62%)。
(六)公众调查
100%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为满意或较满意。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天(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3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512369,3502007
传 真:3502023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