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瑞思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汉高 党组成员、市贸促会会长
叶荣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健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炳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叶芝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华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贤钊 副调研员
成 员:本局各科室、市贸促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案件查办等工作,人事科科长马敏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和局挂靠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重大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局机关和挂靠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按照《中共江门市商务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中共江门市商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
(三)讨论决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按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相关问题;
(四)指导、协调机关党支部和各科室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中共江门市商务局党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