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价为人民币9万元(含税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万元(含税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运营数量:微信公众号推送频率为每日1-3次,工作日推送条数为1-8条/次,周末和节假日推送条数为1-3条/次;逢主要卫生宣传日及重要时间节点,需配合策划专题推送,落实具体推送任务。如遇重大事件增加推送次数,需积极配合,不再追加款项。
服务要求:组建至少3人团队负责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团队能安排专人及时响应工作任务,原则上要求24小时值班,需在收到紧急事项处理通知后半小时内回应,1小时内完成任务;日常推文制作时间不超过2小时。
2.运营质量:做好微信公众号选题策划、内容编排、信息推送、平台运营等相关工作,负责运营人员具有独立策划选题、图文编辑、视频编辑、新闻信息编写等能力。建立完善的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
服务要求:建立运营团队,制定信息策划方案,定期做好微信公众号策划、总结等工作;提升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信息阅读量持续增长。
3.版面设计:根据宣传需求开发、优化栏目设计;根据文章内容进行版面设计和排版美化,增强版面美观性和文章可读性,达到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效果,强化传播效果。
服务要求:通过图表、音频、短视频等形式,解读本系统最新政策,形象生动地宣传健康科普知识。配置版权图库且满足项目需求。制作图解5条、音频4条、短视频4条等。
4.管理与维护:维护公众号的正常运作和系统更新等,保障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信息数据安全;落实公众号后台日常管理及粉丝互动,及时反馈网民留言、回应网民提问,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为有效回应舆情提供参考。
5.服务要求:建立运营团队,开展定期安全维护与管理;对粉丝留言进行管理、分析、评估及回复,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及时回复;对服务期内发布的全部内容负责,需提供错敏信息监测软件相关信息给采购方。
五、报名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具有微信或其他新媒体运营管理经验;报名单位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费用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且收到相应财政资金后,原则上六个月内支付合同款。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方经办人发起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相关手续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发起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因资金审批、财政拨款延迟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付款,采购方不构成违约)。
七、违约责任
供应商应对“健康江门”微信公众号资料须妥善保管,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采购方则有权单方随时终止合同,且供应商应当承担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遇到问题不向采购方汇报情况;公众号内容编辑、后台管理等服务质量不合格;未按采购方约定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未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八、响应材料要求
(一)资质证明材料(不密封)。提供1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密封,以便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包括: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法定代表人代表身份证。
(二)工作内容提及的需提供依据的证明材料(密封)。要求一式五份(至少有一份是加盖公章的正本),统一用文件袋密封封装,文件袋上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和办公电话。包括但不限于:
1.资质情况。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及“信用中国”查询情况;从事广告传媒或文化传播等相关行业资质报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2.团队情况。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等材料;提供采购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服务响应与实施。提供微信公众号运维方案,包括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制定合理可行运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模式、专人小组、人员管理、工作安排、质量把控、后勤保障等情况。
4.运营策划与质量保障。做好微信公众号策划与总结,建立完善的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开展微信公众号开发、栏目设计及版面设计等,提升微信公众号影响力。
5.运维经验。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或其他新媒体等书面材料,并提供采购截止日前12个月该类业务合同复印件及委托方对提供服务效果确认书面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管理与维护。落实保密、版面维护与安全管理、错敏信息监测、规避侵权措施等。供应商为采购方收集或编写的相关报道、文稿及海报等的知识产权一律属于采购方所有。
7.其他服务。供应商能提供的相关免费增值服务。
报名单位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所有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出现资料份数不足、没有加盖公章、密封不完好等情况,我局有权通知报名单位并取消相关资格。
九、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7日(邮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相关资料请寄送到: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楼217室宣传与科技教育科。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750-3875844。
特此公告。
附件:材料清单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