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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市直部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

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登记;(2)提交有关文件;(3)登记审查;a.对符合规定的颁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b.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4)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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