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台山市局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标尺,通过四项措施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效能,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建立更加全面救助机制。2022年起,除了原来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重病患者等5类医疗救助对象,增加3类困难人员纳入台山市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包括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家庭救助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同时优化资助参保政策,新增的3类对象明确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免缴费。通过定向资助参保,形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衔接,梯度为困难人员减轻看病就医负担。困难救助对象发生住院、门诊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不低于70%的医疗救助待遇。截至8月底,台山市医疗救助基金共资助12513名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医保,资助金额达470.49万元;审批发放医疗救助待遇1553.7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5287人次。
二是推进一体化经办服务,提升困难群众就医结算便捷度。一方面,通过开展基层服务人员培训,受理审批全流程再造,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实现医疗救助待遇审批发放再提速,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受理到审批通过的时限,由原来的平均60个工作日提速到30个工作日。同时,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次办好以及“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实行一窗口受理,全面提高办事效率。截至8月,零星救助审批发放救助待遇300.34万元,审批提速服务惠及515人次。另一方面,积极打造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重待遇“一站式”结算服务,通过与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除支出型重病患者需现场核查确认条件外,其他7类对象实现困难身份“认定信息即时共享、救助待遇即时享受”。困难群众被认定身份之日起,即可享受就医机构“一地”结算的便利,无须再持票据跑腿申请救助待遇,减轻就医垫资压力。截至8月底,台山市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救助待遇1253.44万元,累计减少群众跑腿办事44772次。
三是构建“主动服务”模式,创新精准锁定机制。建立民政、乡村振兴、社保等多部门部门协作机制,通过大数据的比对,每年年初以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名单为人员基础库,利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开展上一年度的医疗费用数据比对,筛排符合救助条件的医疗费用,精准锁定未享受医疗救助的困难患者,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积极为符合条件困难群众提供救助服务。赤溪镇钟女士因罹患脊髓炎需长期治疗,2021年在广州市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两笔医疗费用未能在医院进行一站式结算。台山市局通过数据筛排、核查,确认钟女士符合医疗救助政策条件后,积极作为,主动协调赤溪镇基层服务机构引导钟女士办理救助申请。1个月内,钟女士原需个人负担4.2万元医疗费用,获得了3.9万元的医疗救助补偿,有力缓解其就医看病压力。2022年上半年,台山市局共主动服务困难居民266人次,发放救助待遇26.08万元。
四是健全重疾救助保障,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一方面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监测预警,精准实施二次医疗救助,对经过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救助对象,动态监测费用数据,及时触发预警,启动二次救助,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无需再次申报,一次性审批、一次性发放救助待遇,有效降低重疾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截至8月底,台山市享受二次救助结算5740人次,重疾患者减轻医疗费用支出达148.64万元。另一方面,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救助管理,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今年,台山市局将乡村振兴部门认定新增的8名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并于6月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8个部门成立3个调研小组,先后深入17镇(街)调研,对新增的返贫致贫监测户进行政策“面对面”宣讲,核实救助待遇发放情况,确保救助帮扶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