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孔肯雅热是由伊蚊(俗称花斑蚊)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以发热、皮疹及关节疼痛为主要特征,其防控工作不仅依赖医疗救治,更关键在于源头治理和全社会协同。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下称《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下称《爱卫工作条例》)及《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下称《防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必须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即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自我防护责任。现就涉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合法权益保障解读如下:
一、部门监管责任
(一)《传染病防治法》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疫情通报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爱卫工作条例》第八条 爱卫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根据《爱卫工作条例》第七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爱卫会及其成员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防控管理规定》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和管理。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根据《防控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
(一)《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传染病防治工作,接受和配合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采集样本、检验检测、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违法的单位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的个人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
2.拒不接受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
3.拒不接受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或者在流行病学调查中故意隐瞒传染病病情、传染病接触史或者传染病暴发、流行地区旅行史;
4.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或者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拒绝接受和配合依法采取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或者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期限未满擅自脱离;
5.故意传播传染病;
6.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传染病疫情信息;
7.其他妨害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二)《防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1.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2.垃圾等易招引、孳生苍蝇的物质应当有容器装载并加盖,日产日清;
3.管好人和禽、畜粪便,粪池、粪缸应当严密封盖,住宅区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
4.完善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堵鼠洞,填缝补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5.参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根据《防控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者罚款:
1.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2.单位、住户堆积垃圾或者粪池、粪缸不密封而孳生蝇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3.单位室内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本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除害;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爱卫工作条例》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施工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根据《爱卫工作条例》第六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整顿。
(四)《爱卫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 ……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和设施,应当完善和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根据《爱卫工作条例》第七十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防控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建筑工地……等易招引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行业和场所,其经营管理者或者开办者应当完善和落实防范、杀灭病媒生物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根据《防控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合法权益保障
(一)《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认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实施的相关行政行为或者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二)《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认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相关措施不停止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畅通申诉渠道,完善处理程序,确保有关申诉及时处理。
(三)《爱卫工作条例》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爱卫会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爱卫会及其成员单位对举报事项应当及时处理。
住建领域是爱国卫生运动和病媒生物防控的主战场之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明确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在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中,各级住建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责;各建设、施工、物业服务等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每个人都应成为环境卫生的维护者。通过将四方责任深度融入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方能从根本上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效控制蚊媒密度,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建设健康广东奠定坚实的法治与环境基础。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3.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