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_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_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_江门市蓬江区梧岗里74号302室_的_粤房地证字第B160519号_ 房屋所有权证 _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_房屋所有权证 _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明艳(代)
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