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陈原旺(曾用名:陈源旺)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城郊丰安里26号的土地证:新集用(2015)第0254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原旺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