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_郭丽丽_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_江门市蓬江区五邑碧桂园翠山八街2幢208室_的_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13064386号_ _房屋所有权证_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_房屋所有权 证_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丽丽
2021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