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新会区旅游建设开发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三和大道北105号7座117的 NO.300195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翠霞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