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你单位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红背僧面猴(Chiropotes chiropotes)8只、白面僧面猴(Pithecia pithecia)5只给东营市鲲鹏进出口有限公司,用于观赏繁育。 二、请联系购买单位于2022年9月23日前向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野生动物的购买手续,在获得批准后运出,逾期无效。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依法接受检验检疫。运输期间需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逃逸、扩散,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活动,并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详细的台账制度,确保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清晰,可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