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方案》公示
发表单位:本站
发表时间:2017.11.27
为进一步加强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和市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现计划对《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江门市法制局草拟《<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方案》,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mwwk@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门市港口路102号10楼江门市文广新局文物局(邮政编码:5290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方案》公示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750-336796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江门市法制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