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落实水利部“三定”方案赋予的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职责,着眼于科学合理确定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切实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管理,加快解决水生态损害问题,不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注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把准方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控河湖开发强度,维系河湖生态系统功能,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是统筹兼顾。水资源开发具有多用途、多目标特征,因此,要根据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生态流量目标。
三是切合实际。我国流域水资源禀赋条件不同,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生态保护对象及其用水需求各异,面临的水生态问题也不尽相同。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要充分考虑河湖水资源特性和河湖生态功能,兼顾河湖开发利用状况,统筹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治理与保护,有序推进。
四是可以操作。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涉及流域与区域管理、河道内用水与河道外用水、上下游左右岸等多方面。因此,要明确各方在生态流量保障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制定务实管用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做到目标明确、监管到位,确保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