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深改委《广东省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意见(2020-2022年)》和市委改革办《江门市2020年十项重点改革项目任务分解表》,近日,江门市司法局印发了《江门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立足于重新组建后的市司法局“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新定位,全面发力、精准施策,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全面深化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方案》聚焦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从提升依法治市统筹能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刑事执行体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及法治服务重点工作能力等5个方面,制定23项具体改革任务,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大湾区建设,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方案》要求,从四个方面做好改革工作的落实保障。
建立组织领导保障。成立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推进和指导督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工作。统一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盘棋”,统一目标,强化统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资源共筹,信息共享,立足全系统细化各项改革项目。鼓励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切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健全改革落实考核评价、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定时评估改革推进效果,加强对改革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测,对推进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预估预判,制定周密应对预案,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
建立宣传评价机制。及时宣传和解读推出的改革举措,注重从改革试点、基层创新中总结典型经验,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及时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全系统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