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婵 何榕) 中国核能领域迎来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9月15日,记者从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2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其中,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报的关于“增加开展原子能科学知识普及活动主体”建议获正式采纳。
原子能法第八条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核设施营运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建设和利用科普场馆、设施,开展原子能科学知识普及活动。“这条建议来自地下700米,由开平中微子研究中心主任李小男提出。”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李艳华介绍。
李小男是广东省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投身高能物理研究数十年。2013年,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江门中微子实验正式立项,2015年启动建设。作为中微子实验建设的核心成员,李小男十余年如一日扎根地下,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关,该实验于今年8月26日正式运行取数。
然而,在江门中微子实验建设期间,公众对中微子存在诸多误解。有人认为中微子是“阿飘”,甚至称中微子实验是在抓“鬼”。这一现象凸显出科普工作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2024年4月30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原子能法(草案)意见征集任务后,专门征集了李小男的建议。
借此机会,李小男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均应共同参与原子能科学知识普及,增强公众对核安全的理解与信任”。这一建议,由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反映到最高立法机关。
李小男介绍,中微子并非虚无缥缈的“阿飘”,而是物质世界中最基本的粒子之一,有电子中微子、缪中微子和陶中微子三种。它们不带电,几乎不与物质发生作用,穿透力极强,因此被形象地称为“幽灵粒子”,但这绝非“鬼魂”。
“破除误解的关键在于持续、系统的科普行动。”李小男认为,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尤为重要。这些年,他也持续推动中微子实验的科普实践,不仅在内部积极组织科普活动,还主动与地方政府、教育机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
“原子能领域专业性强,公众认知有限,仅依靠现有主体开展科普工作,力度仍显不足。”广东首批十大科学传播达人、江门市科普讲师团副团长万川认为,该意见被采纳能够有效促进更多主体参与到原子能科普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