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阳光明媚。22辆警用摩托车、3辆警用巡逻车、1辆警犬运输车,共26辆崭新的警用车辆整齐排列在台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广场,它们在静候“搭档”,准备随时“上岗”。
在上午11时举行的发放仪式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瑞明向该批警用车辆的用车单位——巡警大队和沿海地区各基层派出所授匙,逐一叮嘱他们要从严落实好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要使用好、保管好、维护好警用车辆,充分发挥其良好的实战效能,把先进的装备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让警车经过的地方成为最安全的地方,为实现美丽繁荣和谐新台山提供强有力的治安保障。
简单的发放仪式结束后,这批警用车辆迅速投入战斗,成为守护平安台山的一道道亮丽“警”色。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支持下,台山市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农村派出所“一警一舍”百分百全覆盖,基层所队和一线实战单位办公办案条件逐步改善;基层一线民警实现警务移动终端“人手一机”,科技装备实力显著增强;大批警用及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下沉基层,社会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突能力明显提升。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单位巡防力量,提升基层一线的实战效能,提高街面和道路的见警率、管事率,市公安局分批分阶段为基层所队更换、购置各类警用车辆近200辆,其中警用摩托车140辆、警用汽车16辆、警用巡逻车10辆、黑豹防暴车3辆、警犬运输车1辆、流动警务服务站1辆,全部用于日常执法执勤、巡逻防控、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和抢险救援工作。一批批警用装备充实基层,极大提高了基层一线战斗力,提升打击和服务效能,助力我局实现全市警情连续四年下降,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的工作目标。在2019年省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测评中,我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在江门地区排名第一;省公安厅委托第三方测评中,我市“群众安全感”在江门地区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