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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5114/2025-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20
名称: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
文号: 江财社〔2025〕11号 发布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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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3  浏览次数:-

  江财社〔2025〕11号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新会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粤财社〔2024〕336号)及《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申请划拨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函》的分配意见,现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按照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印发


附件:

1.附件1:调整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资金分配表.xlsx

2.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