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00007062749B/2020-00157
江门市教育局
2020-06-05
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奖助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无文号
2020-06-10

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奖助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0  浏览次数:-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激励我市高三困难家庭子女毕业生奋发进取,帮助困难学生圆梦大学,让慈善、互助理念在学生心里生根发芽,市教育局会同市关工委、江门慈善会、五邑慈善会以及广东骏贤集团有限公司等设立“五邑慈善会高考奖助学金”“江门慈善会蒲公英关爱行动”“骏贤奖助学金”等3项奖助学金帮扶方案,现就2020年高考奖助学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邑慈善会高考奖助学金

  (一)实施范围:江门市。

  (二)资助对象:就读江门市域范围内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并持有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证》,在今年高考中分数达到本科批次录取线以上的贫困学生。

  (三)资助金额: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

  (四)实施办法:详见《2020年五邑慈善会高考助学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

  二、江门慈善会“蒲公英关爱行动”

  (一)实施范围:市直和蓬江、江海两区高中学校;

  (二)资助对象:就读资助范围内学校,在2020年高考中分数达到本科批次录取线以上的困难(低保、低收或困难边缘)家庭学生。

  (三)资助金额:一次性资助2000元/人。

  (四)名额暂定分配如下:江门一中(17名)、培英高中(17名)、江门二中(6名)、蓬江区(10名)、江海区(10名),共60名。

  (五)实施办法:详见《2020年“蒲公英关爱行动”资助大学本科新生实施方案》(附件2)

  三、骏贤奖助学金

  (一)实施范围:江门市

  (二)奖励助学对象:

  1.奖学金:考取全国重点本科院校(国家认定的985、211、“双一流”大学)建筑相关专业的江门市高中应届毕业生。

  2.助学金:考取建筑相关专业高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江门市建档立卡学生;(2)持有江门市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学生;(3)江门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金额:

  1.高考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

  2.高考助学金:一次性资助本科生5000元/人,专科生3000元/人。

  (四)实施办法:详见《“骏贤奖助学金”实施方案》(附件3)

  四、实施要求:

  (一)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广泛宣传,高度重视高考奖学助学活动,营造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希望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上不了大学。特别是助学对象的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条件进行审核推荐。

  (二)所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需送交填好的相关表格及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给我局助学中心(报送时间按实施方案执行)。

  (三)为能够帮助更多的家庭困难学生,所有申请学生享受其中一项奖学金或助学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四)为确保高考助学活动取得成效,发挥更大社会效应,各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重视活动的受助学生典型,积极做好宣传。各市(区)教育协助提供一名获得资助的,奋发向上、学有所成的学生名单及典型材料报我局助学中心。

  附件:1.2020年五邑慈善会高考奖助学活动实施方案.doc

  2.2020年”蒲公英关爱行动“资助大学本科新生实施方案.docx

  3.“骏贤奖助学金”实施方案.docx

  江门市教育局

  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谭立颖,陈美雪,电话:3503910,邮箱:jmzhuxu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