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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749B/2020-0022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0-08-18
名称: 转发做好2020秋季学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江教安保〔2020〕16号 发布日期: 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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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做好2020秋季学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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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教安保〔2020〕16号

转发做好2020秋季学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做好2020秋季学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9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监测和管理

认真贯彻2020年4月16日省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57号),加强重点群体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每日要监测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健康台账。对返校教职员工一律核验身份,查验“粤康码”,检测体温。对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生活史、旅行史和重点人群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幼儿园)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检测合格、无风险后方可进校。

三、精准有序安排返校

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告知返校注意事项和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生秋季开学安全教育,确保返校学生底数清、返校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秋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

四、进一步提升校园防控水平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秋季学期学生全面返校的压力挑战,科学预判、完善预案、做好演练、及时整改。密切联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和科学防控宣传,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各地各校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于9月4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安保科。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秋季学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90号)

2.《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3.《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复工开学防控组开学防控专责组  

(代    章)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李晓明,电话:3503850,邮箱:jmanquan@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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