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规〔2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中共江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7000917696233/2023-0002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6 |
| 名称: | 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文号: | 江卫〔2023〕9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规〔2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中共江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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