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相关银行机构、江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江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工作部署,营造因城施策加大购房支持力度的良好氛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 月26 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委宣传部、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江门金融监管分局,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支持单位:在江门市设立分支机构且自愿参加本次活动的银行机构、江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江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活动内容
(一)财政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5000名(含第5000名,以网签合同定稿时间排序)个人(不含非自然人,以下简称购买者):
(1)活动时间内,在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购买一手汽车位(不含人防车位和摩托车位,下同),并通过江门市房地产交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江门市交易系统)办理合同网签手续。
(2)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一手汽车位合同网签备案,并在参与活动的银行机构(详见附件1)完成对应车位抵押类贷款放款手续(贷款人证件号码要与网签合同对应买受人证件号码保持一致),同时提交《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补贴额度与标准
(1)补贴总额度。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购买者,由财政给予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贴息。
(2)补贴标准。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贷款本金计算),贴息时限不超过12个月(含),即:每月贴息金额=贷款本金*1%/12;每位购买者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元(含)。
3.补贴实施流程
(1)确定补贴对象。2026年1月25日前,参与活动的银行机构将《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一览表》(详见附件3)和《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表》提交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江门市交易系统网签情况,确认拟给予补贴对象名单,并通过“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公示给予补贴对象名单信息(包括网签合同号、购买者姓氏、贴息期限、贴息金额、每月贴息金额和领取贴息账户账号),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处理)。
(2)发放补贴。公示结束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公示结果,形成《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对象名单信息表》(详见附件4),向江门市财政局申请用款额度,待江门市财政局下达用款额度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数字财政中的其他批量业务功能(普通其他模板)录入代发明细数据后,通过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零余额账户一次性将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中。如发放过程中出现银行账户有误等情况导致退单的,经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后重新进行补发。
(3)核查反馈。补贴发放完毕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对象名单信息表》发给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对应参与活动的银行机构。
若已领取补贴的购买者存在一次性提前还贷等情况,导致实际贷款期限少于贴息期限的,对应参与活动的银行机构应当在一次性提前还贷等相关手续完成后次月的5号前,将《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一次性提前还贷信息表》(详见附件5)报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收到的《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一次性提前还贷信息表》核查相关购买者对应补贴退回情况;若购买者未主动退回的,经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追缴后,仍不退回的,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司法等手段处理。
若已领取补贴的购买者申请注销对应车位合同的,受理申请的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确认购买者已全额退回已领取补贴金额后,才可以办理注销手续。
4.补贴规则
(1)本次活动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名单确认前注销合同的和未提交《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表》的不纳入计算,下同)。
(2)每个购买者限享受一次贴息,即购买者购买两个及以上车位的,按网签定稿时间排序的第一份网签合同办理补贴。若同一份网签合同有多名买受人,以网签合同中排序第一位的买受人作为购买者。
(3)补贴期限按实际贷款期限为准。若购买者贷款期限(以对应车位贷款合同为准,下同)少于12个月的,按实际贷款期限发放补贴;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发放补贴。若购买者存在一次性提前还贷等情况,导致实际贷款期限少于贴息期限的,需在一次性提前还贷等相关手续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超额领取的对应补贴﹝(补贴期限-实际贷款期限)*每月贴息金额﹞一次性退回至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若购买者未主动退回的,经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追缴后,仍不退回的,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司法等手段处理(下同)。
(4)补贴发放后注销对应合同网签的,购买者需将已领取的补贴金额一次性全额退回至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相关退回金额资料作为办理合同注销的材料之一。
(二)推出金融支持车位销售贷款优惠
鼓励银行机构在活动期间推出一手汽车位促销售方案,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按市场化原则提供贷款利率等优惠。
(三)房地产企业补贴
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展促消费优惠活动(由企业自行制定)。
(四)其他事项
本次财政补贴预计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支持销售车位不超过5000个。资金来源拟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待核拨经费中解决并据实结算。用于公证等的费用,由江门市财政局另行安排。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联合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门市财政局优化本次活动补贴实施流程和相关表格等具体操作流程。
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执行。
附件:1.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自愿参与银行机构名单
2.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表
3.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一览表
4.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对象名单信息表
5.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一次性提前还贷信息表
附件:
1.附件1.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自愿参与银行机构名单.doc
2.附件2.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表.doc
3.附件3.2025年江门市“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