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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咨询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能否补发》(事项编号:968510)的事项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根据中国卫生人才网(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办)公布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补办办法》,市民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二是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是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四是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3.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提交地点:江门市卫生监督所205室,联系电话:3902319)。
上述有关情况,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该市民详细说明了补办办法,市民表示满意。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代章)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