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06]6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江门市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
我市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域,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灾害性损失严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程度提高和人口的增长,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安全带来的威胁、造成的经济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经过“九五”、“十五”时期,在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下,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建设工业名城、文化名市、生态侨乡、和谐江门的总目标,结合我市自然灾害特点,总结以往防灾减灾工作的经验教训,明确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对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我市“十一五”防灾减灾规划。
一、自然灾害及防灾减灾工作基本情况
(一)自然灾害概况
我市濒临南海,属东亚季风区,地跨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和热带气候带,受地壳运动和断裂构造的综合影响,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有山地、丘陵、台地、平原。因此,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自然灾害每年都给我市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1、台风
我市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总长614.87公里,受西太平洋南海的影响首当其冲。登陆我市的台风数量多,强度大。90%以上发生在6-10月,风力10级以上的强热带风暴占58.9%,我市沿海的重大台风灾害一般都是在1、2天内形成,甚至在几小时内发生,破坏性极大。台风每年都给我市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2、暴雨
受北高南低地势、西风带和热带气旋的影响,我市的暴雨强度大,季节长。我市的暴雨主要出现在前汛期(4-6月)和后汛期(7-10月)。暴雨引起山洪暴发、江河猛涨、田地淹浸、房屋倒塌、交通中断以及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每年都给我市造成明显的直接经济损失。
3、低温冷害
冬春季受冷空气的影响,我市常会出现寒潮、春季低温阴雨、秋季寒露风等低温冷害,对我市农作物、果树、花卉、蔬菜、水产养殖等造成严重打击。春季低温阴雨平均每年出现1-3次,常造成早稻大面积烂秧死苗;秋季寒露风年均出现2-3次,严重影响晚稻的抽穗开花和灌浆结实;给我市果树、水产养殖等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4、干旱
我市虽然年降水比较充沛,但时间、空间分布极不均匀,年际之间变化大,因此区域性、季节性干旱比较突出,全市每年受旱面积一般在十几万公顷。
5、冰雹和龙卷风
受暖湿气流、海陆交互、地形等的影响,我市经常出现冰雹和龙卷风等强对流天气。年降冰雹集中在3-4月份;龙卷风多出现在6-8月份。冰雹和龙卷风突发性强,破坏力大,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6、雷电
我市是雷电活动高发区,年最多雷暴日达117天,主要集中在4-9月,尤以8月份最多。雷电电压高、电流强、能量释放时间短,危害性极大,不仅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而且可造成供电系统停电、森林火灾、建筑物毁坏、油库爆炸起火、通讯系统瘫痪以及电子设备损坏等。
7、地震
广东省位于东南沿海地震带较活跃地段,是华南地区相对地震多发、灾害严重的省份。我市位于国家和省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珠江三角洲内,地质构造复杂,存在着多组不同方向的断裂。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历史上曾多次发生有感地震。1970年7月1日至8月14日台山曾连续发生过300多次地震,最大达4.0级;1997年11月至12月间,台山又发生震群活动,最大为4.1级;1997年6月16日恩平发生4.2级地震。这些地震,虽然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但对经济建设和社会民众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其他邻近地方发生的地震(如1962年河源新丰江6.1级地震、1969年阳江6.4级地震、1994年9月台湾海峡7.3级地震)也波及影响我市。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程度提高和人口的增长,人民对生命线工程的依存度更高,产业链之间的相互关联更紧密,都使城市抗灾能力愈来愈脆弱,灾害的潜在风险也愈来愈大;能源、交通、通信工程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地震工作提供更安全保障。根据震害预测结果推断,一旦发生城市直下型地震或在人口稠密地区发生6级左右地震,将会造成百亿元量级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并对社会安全和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8、地质灾害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山地面积比例大,降雨量大且空间分布不均匀,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灾害时有发生,是东南沿海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9、农业生物灾害
目前已有300多种常发性的农业生物灾害;一些次要病虫发生和危害明显上升;草害发生种类多、面积大,鼠害猖獗,蝗虫对农作物构成严重威胁,黄龙病、蛀果虫、香蕉烂根病、香蕉黄叶病等疫情尚未得到根治。
(二)自然灾害的主要特点
1、发生频率高、强度大
资料显示,洪涝灾害的范围与暴雨时空尺度相关,局部性、地区性、流域性的洪涝灾害时有发生。正常年份全市都会出现大暴雨至特大暴雨。
我市沿海处于台风登陆的主要路径上,登陆我市的台风强度大。
我市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较为活跃地段。近400年来,我市附近地区、海域发生6级以上强震波及我市造成灾害的有十多次。
农作物病虫种类多,发生面积大,为害、损失严重。
2、灾季长、灾种多
我市的汛期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长达6个月,但有的年份,3月份甚至更早就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后汛期的8-10月,往往由于台风影响,发生当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
登陆江门的台风,多发生在6-10月, 7-9月为其盛期,台风登陆最早为5月,最迟为12月。
渐进性的干旱灾害,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主要发生在每年11月至次年6月。旱年出现具有连续性,重春旱往往与上一年的冬旱,甚至秋冬连旱相连接,严重时延续到次年的春夏。其中尤以春旱旱情最为严重。
灾种多。全年各月都有灾害发生。1-3月有寒潮、低温阴雨等冷害。4-9月为暴雨、洪水、台风季节。9月下旬开始冷空气南下形成寒露风、寒潮等低温天气。2-5月常有强对流天气,时有龙卷风、冰雹、雷雨大风袭击。此外,还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3、群发性显著
通常一年内水、旱、风灾害交替肆虐,多灾并发,有时洪涝和干旱都很突出,或出现规模不同的此旱彼涝,或干旱之后再并发台风暴雨和暴潮。
4、突发性强
台风、风暴潮灾害突发性强。往往在几小时内就酿成巨大灾害。江门沿海的重大台风灾害一般都是在1、2天内形成,甚至在几小时内发生。在我市沿海,尤其是近海突然加强、迅速登陆的台风,这类台风范围虽小,但强度大、发展猛、移动快、破坏性大,很难预防。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严重自然灾害。根据中国第四代地震基本烈度区划图,我市国土面积的65%为Ⅵ度,35%为Ⅶ度,亦即在一定周期内,这些地区遭受相应烈度震害的可能性很大。同时,我市所处的广东省沿海,是我国最有可能遭受地震海啸袭击的地区之一。根据专家的强震活动轮回特征判断,我国大陆主要地震带可能已进入一个新的地震活跃时段,我市所处的东南沿海地震带的地震活动亦会进入相对活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约占全市陆地面积的60.2%。北部是中低山崩滑流、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区,东部是低山丘陵水土流失、水库诱发地震为主的地质灾害区,西部是低山丘陵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区,沿海平原是风暴潮、地震、水土流失为主的地质灾害区。
二、“十一五”防灾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灾减灾工作,与全市财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建设工业名城、文化名市、生态侨乡、和谐江门为总目标,坚持防灾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预测预警、预防抗御、应急指挥救援三大机制,不断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一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减灾工程,广泛应用减灾科技成果,提高全民减灾意识和知识水平,建立比较完善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构建和谐江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减灾工作运行机制,减轻各种灾害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使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率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水利减灾。建立人水协调的水旱风防灾减灾体系,努力实现防洪从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既要适当地控制洪水,开发利用水资源,改造自然,又要顺应客观规律,主动地适应洪水规律,积极保护水资源,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争地转变为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协调共处。建立工程体系与非工程体系相结合的全方位的防灾减灾体系,有效控制常遇洪涝和风暴潮;在遇较大洪涝和风暴潮时,全市大部分地区经济活动、社会生活不受影响;在遭遇超标准洪涝和风暴潮时,有预定方案和切实措施,确保社会稳定,不致影响全市长远计划的完成或造成严重的环境灾难,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局部地区遭受灾害后,能得到迅速救济和恢复。
——气象减灾。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以灾害性天气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和科学研究为切入点,推进“多轨道、研究型、集约化、开放式”业务技术体制改革,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测预报水平为重点,以统筹发展城乡防灾减灾为关键,按“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和一流台站”的目标,构建现代化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成天基、空基与地基相结合,常规与非常规手段相结合,覆盖境内及境外临近地区的能监测天气、气候及气候系统的综合监测系统;形成能分析、诊断、预报、预测不同尺度天气、气候及气候系统的模式序列;所提供的连续、滚动、无缝隙的精细化天气预警、预报产品和气候预测产品的准确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建立21世纪初期国际水平的计算机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基本建成气象防灾减灾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和完善气象减灾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法规体系,增强灾害防范抗御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援救助能力;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因灾伤亡人员和经济损失明显减少。2006年-2010年为快速发展阶段,整体实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2011年-2015年为跨越发展阶段,整体实力接近同期国内先进水平,若干领域达世界领先水平。
——防震减灾。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加、共同抵御”三大战略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建设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加强政府对公共安全管理职责为重点,以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中心,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全市抗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市区达到基本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建设现代化立体地震监测台网,使我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监测能力达到1.0级以上,其他地区监测能力达到2.0级以上。
建立市级和县级地震分级预警发布系统以及南海地震海啸监测和预警系统江门子系统。
全市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力争100%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抗震设防,一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基本达到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组织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农村新建、改建房屋抗震技术指导覆盖面达60%以上。
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宣传网络,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0%,争取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科普活动中。
完善地震应急救援青年志愿者和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建设工作。
继续开展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重点监视防御区市区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和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逐步开展抗震加固或改造;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和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监控系统。部分重大工程具备地震突发事件紧急处置能力,江门市区及各市、区政府所在地要建成1-2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地质减灾。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和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和地质灾害限期治理避让制度,有效控制不合理的经济工程活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建立起高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落实《江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并实施《江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初步建立起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预警系统。建立2个地质灾害调查区划与防治示范市、区;建立1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重点完成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威胁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建立示范点。在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方法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促进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农业生物减灾。以水稻、果树、蔬菜等主要病虫草鼠及对农作物安全生产、人体健康、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和入侵危险性病虫作为农业生物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对常规生物灾害控制在经济域值以下,对稻纵卷叶螟、蝗虫等重大生物灾害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对红火蚁、蛀果虫等入侵危险性病虫及时采取封锁控制扑灭措施,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人民身体健康。建设和完善生物灾害监测网络体系,重点建设观测网和实验室等设施,加强市级及区域性生物灾害预测与预警中心站的建设,使生物灾害中短期预测预警准确率达85%以上,长期预测预警准确率达75%以上;建立和完善市区级生物灾害预防抗御及救援站6个,强化市级和区域性生物灾害预防抗御及救援指挥中心的功能;加强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监测预警,加强入侵危险有害生物的监控防控,确保不出现重大的生物灾害,确保人、畜、环境安全。粮食作物生物灾害损失一般年份控制在5%以内,特殊年份控制在8%以内;经济作物生物灾害损失一般年份控制在8%以内,特殊年份控制在15%以内;重大生物灾害和危险性生物灾害的为害损失控制在8%以内。
三、“十一五”防灾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灾害管理机制
1、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加强完善我市防御自然灾害指挥组织机构,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设立由政府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在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时,按预案决定紧急处置程序,实施组织指挥。建立突发性灾害事件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行动。
2、逐步整合自然灾害应急指挥资源,建立快捷灵敏的灾害信息管理和应急决策指挥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互连互通,统一标准,保障安全,信息共享,建立以江门为中心的全市灾害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
3、建立客观全面的灾害评价体系,组织和构建分门别类的灾害管理专家评估委员会。
4、加强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建设,以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为依托,组建救灾专业队伍。不断探索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以专业队伍为主体,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辅的专群结合的社会抢险队伍,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5、完善防灾减灾预案体系。及时修订,加强检查,促进落实。
6、全民动员,广泛普及“预防文化”,强化防灾意识。使社会公众由单一的防灾减灾受益者向既是防灾减灾受益者又是防灾减灾的积极参与者转变。
7、加大减灾投入,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的投资体制。
8、加强各市、区城区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创造更安全的生活环境。
(二)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机制
建立和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水利、气象、地震、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系统和信息处置系统,应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系统)等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对灾害的监测预报能力,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科学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和预警。
——用5年的时间,按照“实用、可靠、先进、标准、开放、实时”的原则,建立健全水旱风预测、预报、预警机制,构建一个覆盖全市以水雨旱灾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通信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三防指挥系统。实现全市洪水灾害信息及洪水预测预警信息的共享,保障信息传递和信息反馈的高效、快捷。该系统可以更加快速、准确地收集雨情、水情、工情,对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准确地作出预报,对可能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模拟分析和综合评价,为科学有效地进行洪水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为全市三防指挥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支持,也能为各级三防部门及时地提供各类三防信息。
——建立监测能力强、探测种类多、自动化水平高、高时空密度的综合大气探测系统,满足地球系统监测及预报准确率提高的需要。重点建设气象卫星地面应用业务系统、风廓线网、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水汽总量探测系统、闪电定位系统,中尺度自动气象站网、重点地区实时天气摄像监控系统、GPS遥感探测仪站、太阳辐射、紫外线观测站、交通气象监测系统,完善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和电场强度、气象水文、农业气象、海洋气象、自动土壤水分等综合探测系统。
——强化精细化中尺度数值模式天气预报技术,逐步实现“定时、定点、定量”的精细天气预报,延长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预警时效,实现长期预报(月、季、年)、中期预报(4-7天以上)、短期预报(1-3天)、短时预报(3-12小时)、临近预报(0-3小时)无缝隙的滚动订正。同时,拓宽预报、预警领域,使气象预报更加专业化、专门化和个性化。
——建成集语音、数据和图像为一体的多媒体宽带网络,提高气象信息网络的传输速率和传输能力,引进高性能计算机,提高数据管理技术和水平。
——建设短期气候预测和气候变化应对工程。引进、开发适合我市的新一代短期气候预测模式,提高短期气候预测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从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加强气象能源开发利用、固碳减排、海洋资源利用、粮食安全和重大工程生态影响评估等方面的建设。
——构建空间、地表、地下全方位的现代化立体地震监测观测系统,包括卫星遥感观测、测震观测、强震观测、以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为基础的大地运动观测、大地电磁观测、重力观测、地下流体观测网,对我市内陆、近海海域及周边地区地震事件进行有效监测。
——以广东沿海强震观测台网为基础,建设广东南海地震海啸预警系统江门子系统,对南海江门海域7级以上地震快速定位和确定震源参数,对能否形成海啸、海啸到达各地时间和规模进行快速判定,实现地震海啸预警。
——以强震观测台网为基础技术平台,建设“强震台站(网)地震预警与应急控制系统”。重要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要设置强震流动监测。
——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地震预测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的地震预报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办法,逐步建立震情信息发布制度。
——建设较为完善的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强地震信息网络系统及预警决策计算机系统、通讯保障系统的建设,确保信息传递迅速,指挥决策发布及时准确。
——建立基于应用“3S”(GPS、GIS、RS)技术的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和健全生物灾害数据库,制定和完善生物灾害预测预警模型,提高预测预警水平。
——建立市(区)、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组建完成4市3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成以地质环境监测站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2010年前,基本建立起市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组织进行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检查,并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了解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处理对策。开展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形成机理与防治研究,加强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体系,根据监测成果,进行预报和趋势预测。
——建立和完善全市危险性有害生物预警监测网络系统,建立动态的有害生物疫情数据库,建立完善应对有害生物的快速反应体系,设立生物灾害监测点,建立病虫档案,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严密监控。对常规病虫疫情信息按季、月、旬定期发布。在病虫发生和防治的关键时期,采取1至5天一发布制度;建立市级监测预警和信息中心,负责对全市疫情监测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建立全市动态疫情数据库,开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发布疫情预警信息;建设和充实一批重点植物检疫实验室,增强全市有害生物基础研究和防控能力。
(三)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防抗御机制
加强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全市城镇基本完成综合减灾规划;城市及其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达到法定的抗灾设防标准;各种威胁城乡安全的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具备抗御较大灾害能力。重点实施城镇综合减灾工程和农村民居抗灾安全示范工程,提高我市城乡综合抗灾能力。
——以现有工程体系为基础,以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以流域为单元,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兼顾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综合需求,建设全方位防洪除涝防风暴潮减灾体系,实现防洪由抗御型向风险管理型发展。县级以上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以上标准,市区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以上标准。抓好以城市防洪堤以及沿海重要堤防为主的堤防达标建设,加强大、中、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和水闸的除险加固,加强山区性河流治理,治理涝渍灾害。
——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工程。重视不同云体人工催化基础理论研究,开发研制新型高效的人工增雨催化剂、催化作业工具、优化播撒方法,将人工影响天气从人工增雨延伸到包括人工防雹、防治大气污染、人工消雾、消云、消雨等作业;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和重点实验室,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和效果检验技术。
——强化防雷减灾工程建设。启动和建立市级野外雷电试验基地和开放实验室,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雷电监测网,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中心建设,为雷电的基础研究、防雷技术创新、防雷减灾服务提供科学完备的雷电监测数据资料,增强雷电灾害的预测评估能力和雷电事故判断的准确性。
——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的地震安全。完成江门市和台山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40%的城乡完成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区内县级以上城市完成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开展区内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开展新型结构抗震、隔振、减震和健康诊断等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逐步建立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农村民居建设基本防震抗震技术措施,提高农村民居建设施工质量。各市、区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和地质灾害限期治理避让制度,有效控制不合理的经济工程活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全面实行重点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工程,并建立治理示范工程,促进地区经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建立区域性生物灾害预防抗御与救援工作站;重点地区建立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果树病虫害综合防治和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区,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科学制订减灾工程标准。加强灾害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和科学研究,制订各灾种科学的防灾工程标准,合理确定城乡灾害防御标准,科学制定防灾方案,优化防灾体系建设。
(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救援机制
——建立预警信息应急发布系统。建立健全洪涝、雷雨大风、龙卷风、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制定规范的灾害信息发布办法,及时向社会发布灾情、应急避险、抗灾救灾、灾情趋势判定等信息。
——切实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重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加强应急工作检查,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各职能部门应按照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如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灾情,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交通部门要保障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部门要协调组织好灾害发生时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工作;要掌握周边医疗机构救治资源状况,特别要掌握群体性创伤的救治能力状况,统筹动员、组织和安置伤员的救治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红十字会要动员和组织群众参加医疗救护知识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建设、交通、电力、水利等部门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
——加强高新技术在灾害应急指挥救援中的应用。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突发灾害性天气应急响应系统和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重点加强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系统)技术在灾害进程、态势、程度和范围连续、动态监测、生物灾害防治中的应用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
——完善和强化建立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评估模型研究,提高自然灾害灾情评估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建立市、县级市(区)、镇(街道)、乡、村五级灾害收集网络,灾害发生后,灾情搜报人员应立即收集灾害状况及灾情等各项信息,迅速上报,上级部门应依据事实与科学依据,发布正确灾情,向民众提供正确信息,稳定人心。
——建设灾害紧急避护场所。各市、区城区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和设置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求生设施。
——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根据自然灾害应急物资需求量大、种类多、时限性强的特点,结合城市商品物流,合理建设应急物品的储备网络;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救灾储备物资体系建设,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满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要突出紧急状态下灾民的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重点保证应急资金和物资的落实,保证重
大自然灾害发生24小时内,将转移安置灾民所必须的物资运送到位并发放到灾民手中;半个月内将农用救灾复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调配到灾区。
四、保障措施
(一)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减灾投入
各级政府要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减灾投入机制,加大投入的力度;企业要加强灾害防范并积极参与当地减灾建设;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灾害保险机制建设,鼓励企业、个人参加灾害保险,增强社会对灾害的承受能力,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的多元补偿机制。
(二)加强减灾制度建设
健全和完善与国家法律相配套、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减灾工作制度体系,加快防雷技术规范、标准的制订和实施,进一步依法加强我市防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减灾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使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三)逐步完善减灾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机构,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措施和规划的组织实施;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协作,切实做好减灾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县级市(区)的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形成完善的减灾管理体制。
(四)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综合减灾能力
加强对重大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健全科学的灾害评估体系,做好灾害评估工作,建立减灾信息的共享机制;完善抗灾救灾物资储备制度,进一步加强综合减灾研究,提高抗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加防灾意识
宣传教育工作要着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使社会公众实现由防灾减灾工作单一的受益者向既是受益者又是积极参与者的转变。减灾教育要面向社会,将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灾害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灾害的辨别能力和应对灾害特别是突发性灾害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开展不同层次的减灾专业教育,提高防灾减灾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逐步建立灾情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公众对突发性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
五、“十一五”防灾减灾重点项目
(一)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工程
1、江门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
2、灾害性天气综合探测系统建设工程
3、江门市立体地震监测预报系统
4、江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5、植物疫情预警和防控网络建设
(二)重大突发性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工程
1、江门市三防信息预报预警调度系统
2、江门市重大突发性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工程
3、南海强地震观测网及地震海啸预警系统
4、江门市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三)综合防灾抗灾工程
1、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
2、江门雷电灾害防御工程
3、江门城乡地震综合减灾工程
4、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与评价及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
5、农业重大生物灾害监测与应急防治体系建设
6、江门市海洋灾害预防抗御工程
(四)农村防灾示范工程
1、人工增雨减灾示范工程
2、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
3、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及示范工程
4、灾民新村建设
(五)应急保障工程
1、突发事件气象应急和气象灾害评估系统工程
2、地震应急救援响应工程
3、自然灾害信息网络建设
4、海洋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5、救灾物资仓库(含经常性社会捐助仓库)建设
6、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避护场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