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字解读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府办函〔2024〕164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城市供水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高效规范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编制了《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7个章节。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包括成立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等内容,并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组成、成员单位以及各单位工作职责作出规定。
(三)运行机制。明确了各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突发事件处置上的全流程工作要求,包括风险防范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应急结束以及善后处理等内容。
(四)应急保障。明确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职责分工,包括应急队伍、资金、物资、电力、通信保障等工作要求。
(五)监督管理。主要对《预案》的预案演练、宣传培训、责任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和规定。
(六)附则。主要对《预案》的名词术语、预案修订与解释时间、预案衔接等内容作出规定。
(七)附件。分别为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分工、市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组成及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流程图、突发事件报送表、全市城市供水应急抢险队伍及物资储备表。
制作单位: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制作时间:2024年11月
咨询电话:0750-383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