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江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5年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一流营商环境赋能我市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江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5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思路
《实施方案》延续 “一年一修订”“一年一发布”的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迭代更新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部署安排。《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及国家、省层面出台的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扎实推出相关政策落实措施,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切实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是借鉴学习先进城市经验措施。《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市委全面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借鉴深圳优秀经验做法,如推广AI政务应用场景打造政务服务智能客服江小i,深化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改革优化跨境诉讼服务等。同时深化我市与深圳营商环境合作,如与深圳交易集团合作组建江门交易集团,联合深圳国际仲裁院打造华人华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借合作契机学习深圳先进改革经验。
三是聚焦企业诉求自主创新优化。《实施方案》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积极发挥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用,深入调研企业营商环境诉求建议,针对企业关心关切的融资信贷、市场开拓等问题应制定多条改进措施,如“税能指数金融应用”、推行“合并批次”检验和“组箱出口”的锂电池包装检验模式,将企业反馈的“问题清单”转化为营商环境改革的“任务清单”,致力于补短板固优势促创新,切实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方面50条改革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共25条措施,明确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企业开办、招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土地、人力、资金等要素支持、强化公共服务供给、优化企业办税体验等便利经营主体市场经营活动的支持措施,致力于构建以企业需求为中心的资源服务体系,打造更适宜企业发展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15条措施,明确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政策协同、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辅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法律服务供给、司法审判执行、清理拖欠账款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等保障经营主体市场法治环境稳定的支持措施,聚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进提升。
三是优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共10条措施,明确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服务、新兴市场开拓、涉外法律服务、跨境贸易服务、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以及便利国际人才来江执业等方面等助力经营主体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措施,围绕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营造更加开放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制作单位: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制作时间:2025年7月
咨询电话:0750-327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