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市的意见
江发[2006]2号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林业建设的重要意义
1.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现状。全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66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6.3%,其中生态公益林243万亩、商品用材林420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1231万立方米,林木年生长量为8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4%,林地林木绿化率88.6%,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率为81%。已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城市林业为点,以绿色通道、沿海防护林带为线,以生态公益林为面的“点、线、面”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林业产业形成了以森林资源培育业为基础、以林木加工业为重点和森林生态旅游业迅速发展的新格局。我市林业在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大量林产品的同时,为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土安全,优化侨乡投资环境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林业生态建设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是森林经营水平偏低,林分质量较差。二是林种结构和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三是预防有害生物入侵以及野生动物疫病传播的能力薄弱。四是农田林网、沿海防护林网和红树林的建设还不完善,抵御台风和海啸等自然灾害能力较低。五是局部地方出现水土流失现象。这些因素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林业生态市的任务非常迫切。
2.建设林业生态市的意义。我市是珠三角的林业大市,担负着构筑生态屏障和供给林产品的双重任务。建设林业生态市,提高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统筹发展、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是加快建设和谐江门、绿色江门的重要内容,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加快建设林业生态市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目标,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深化林业改革,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努力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使林业更好地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4.主要目标。到2010年,5个市(区)建成林业生态县(已有3个),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8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保持或超过44%,林地林木绿化率达到90%,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率达到90%,商品林基地达到345万亩,基本建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稳定、安全的生态屏障。林业产业实力明显增强,总产值达到35亿元,其中森林生态旅游业产值达2亿元。到2015年,全面建成林业生态市,森林覆盖率达44.3%,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200万立方米,林地林木绿化率达到91%,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8亿元,其中森林生态旅游业产值达2.5亿元。建成较完备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林业生态市目标。
三、抓住重点,全面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5.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植树,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扩宽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五邑侨乡绿化事业,不断提升全民的生态安全意识。加大对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征收管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义务植树绿化费由各级绿化委员会征收,可以委托征收,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6.加快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按照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十条标准的要求,开展调查整改工作,加强沿海防护林、农田林网、沿海宜林滩涂建设和泥石口的复绿工作,构建稳定的生态公益林体系,实现青山绿水蓝天和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到2015年,全市7个市(区)均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
7.认真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主要抓好潭江及西江流域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红树林及沿海防护林、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森林公园及城市林业等五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构筑江门森林生态屏障。
加强潭江流域及西江沿岸水源涵养林的改造和管护,根据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在省的统一规划下,逐步扩大生态公益林的面积。对生态功能等级较差的林分,通过封山育林、补植、套种混交等手段来加快以乡土树种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群落的形成,提高其生态功能等级。
加强对已建11个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完成七星坑市级自然保护区和古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加快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至2010年前,使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到15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4个,使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占土地面积的8.5%以上。对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全面普查,保护好我市已有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
加强对红树林的管护工作,加快建立江门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逐步恢复种植红树林宜林地,至2010年前,使红树林面积增加到2.25万亩,并争取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力营造和保护沿海防护林,加快新会南坦葵林等具有乡土特色湿地公园的建设步伐,抓好水土流失山体的治理与复绿工作,以构建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沿海防护林体系。
抓好绿色通道建设。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旁及第一重山的绿化美化,要统一规划,科学造林,大力推广优良乡土阔叶树种,营造色彩丰富和季节变化明显的复层混交林,突出各绿化带的主要树种和特色景观,做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兼顾。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结合农业生态示范和水利工程,开展农田林网的扩建、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经济效益和防护效能并重,田、水、林、路统一布局,引进树种和乡土树种结合,营养空间高效利用原则,做好农田防护林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抓好森林公园建设,加快城市林业发展。对植被丰富、景观优美的林地,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为城区型、城郊型森林公园。精心建设城区绿化工程,坚持实行城区绿地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大力提倡和推广养护成本较低的生态式绿化,以乡土乔木为主的乔、灌、草、藤有机结合的复层绿化群落。努力扩大城郊结合部绿地面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融入森林,实现城在林中,林在城中,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8.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制度。强化林地、林权管理,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总量平衡控制,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征占用林地占补平衡。严禁无偿划拨、无偿使用林地。因建设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报批,并足额缴纳各项补偿费用。禁止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坚决遏制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
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地监测网络,在野生动物集结地和候鸟迁徙途径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加强对可能含有非典、禽流感等高致病性病毒物种的疫源管理,防止来自疫区的物种流入我市。做好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驯养繁育工作,完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监管体系。
强化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加快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落实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组织扑救林火,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二是加快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检疫工作,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对危险病虫害实施工程治理,对林业有害生物实行系统管理。
四、调整投资结构,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9.积极引导非公有制林业发展。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认真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切实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行平等待遇,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要教育和引导投资者自觉遵守有关的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当地发展规划,尊重当地群众的利益。
10.加强花卉苗木和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加强引导和调控,逐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林业产业升级。果品产业要以优质为核心,突出特色、培育精品,加快荔枝、龙眼、柑、桔、板栗等果品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旅游观光果园。花卉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新品种培育和新技术研发,提升质量,扩大规模,增加效益。林木种苗产业要增加名特优新树种、速生丰产树种、乡土树种和抗逆性树种的种苗生产,大力培育种苗市场。
11.优化林木深加工企业的发展。坚持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林木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林业产业发展。突出抓好人造板、家具和造纸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建立以林板业为主导,家具业、林纸业、林化业为辅的林产工业体系。
12.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分利用我市地处珠三角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力发展以森林公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生态旅游业,进一步挖掘和利用自然景观资源,合理开发森林旅游线路,科学规划,积极创建和申报省级、国家级森林公园,使森林生态旅游业成为我市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五、深化改革,切实抓好林业经营管理
13.改革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核发林权证。积极做好红树林资源的确权发证和管理工作。
14.推动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森林、林木和林地可依法以继承、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促进森林、林木和林地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林业的积极性。
15.严格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商品林。加强公益林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公益林,重点区划落实县级公益林。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各级政府应视财力情况对已界定的公益林逐步进行补偿。各市、区要学习新会区的经验,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通过赎买及补偿的方式,界定县级公益林,并确保公益林的比例逐年加大。加强各级补偿金的监管,确保补偿金补偿到户,落实管护人员以及各项管护经费。要加大对公益林的改造力度,多种植乡土阔叶树和混交林,逐步提高公益林的功能等级。公益林允许统一经营,个人承包,通过赎买转为国有经营。商品林建设要坚持“宏观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调节,政府扶持”的原则,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按照适树适地,科学造林,集约化经营的原则,建设好商品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保证木材的有效供给,减轻生态建设压力。
16.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普遍推行全员聘用的人事制度改革,并依法妥善安置职工。逐步将国有林场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按不同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作出相应调整。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逐步发展为我市生态建设的中坚,建成一批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推行产权多元化的经营体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挥其内部积极性和灵活性,壮大林业产业经济,使其真正成为我市林业事业的骨干和示范。
六、强化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林水平
17.加强普法教育,严格执法监督。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加强林业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监督条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逐步建立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健全的林业普法宣传体系,为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8.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各市、区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理顺我省森林公安机构管理体制问题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2]60号)和市编委《关于江门市森林公安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江机编[2004]11号)精神,尽快落实人员定编定位。要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19.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随意采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治安和社会稳定。
七、实施科技兴林、人才强林战略
20.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江门林业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咨询参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科研院校以及周边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拓展合作与交流领域,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积极开展林业科研攻关,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切实提高我市林业科技含量与水平。
21.抓好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在抓好新会、台山、开平现有的三大苗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争取在恩平、鹤山再建成两个较大规模的苗圃基地,并通过无检疫对象苗圃认证。加速我市林木良种推广应用,全面推行良种良法造林,大力培育优良无性系苗木和乡土阔叶树种苗木。在建设好现有松树、桉树、相思三大类林木良种繁育基地的基础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促进林木良种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2.加强林业科研和示范推广工作。加强珍稀品种、城市林业花卉观光树种、能源树种的繁育以及生态安全、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等方面的研究,抓好优良林木花卉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构建“数字林业”平台,提高我市林业科技总体水平。加快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园、森林生态安全示范园以及森林生态文化示范园建设。大力引进林业新技术、新品种和经营新模式,推广良种壮苗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大力推广林业高新技术,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23.加强林业科技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把人才强林摆在林业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抓;全力实施好林业人才计划,扩大培训规模,突出人才队伍建设,把林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整合全市林业科技资源,增强林业科技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
八、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24.加大财政投入。建设林业生态市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增加对生态公益林工程项目建设及其前期工作的资金投入。力争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林业建设的资金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林业生态市工程项目要尽量与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相结合,争取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资金的支持。
25.多渠道筹措林业生态建设资金。要创新项目建设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采用转让项目开发权或经营权、政府与企业共同开发、无偿使用土地营造生态公益林等多种形式的投资方式,充分吸引社会资金参加项目建设。要发挥我市侨乡优势,动员广大侨胞、港澳同胞和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家乡的生态建设。
九、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2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林业在经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增强加快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加快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林业管理体系,强化林业管理职能。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林业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树立全局意识和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努力做好工作,支持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市建设。
27.落实林业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对林业建设主要指标,纳入上级政府的督查范围,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林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办法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8.强化宣传教育。各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宣传和培训计划,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林业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普及林业知识,为建设林业生态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学校要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新闻媒体要将林业生态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和鼓励各社会团体、环保志愿者参与环境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动员公民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种草养花、消除污染等各种形式的生态环保活动。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