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江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情节认定
实施细则(试行)》和《江门市道路交通
违法行为裁量标准》
为规范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的规定,按照《江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实际,江门市公安局局制定了《江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情节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和《江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裁量标准》,并已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门政务之窗”(http://www.jiangmen.gov.cn/)、江门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gdga.gov.cn/jmsj/)和江门市法制局网站(http://fzj.jiangmen.gov.cn/)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