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江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工程联席会议的通知
江府构[201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江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钟 军(副市长)
召集人:顾达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薛丽瑶(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何 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梁进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富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梦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薛耀鸿(市外经贸局纪检组长)
谭健文(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叶伟杰(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何宗宁(市安监局副局长)
肖依平(市金融局副调研员)
苏慧芬(市妇联副主席)
石少玲(市工商联副主席)
庄春维(市工商局副局长)
欧锦驱(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陈炳良(人行江门中心支行副行长)
姚潮钦(江门五邑台资企业协会会长)
吴如爱(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
何达民(市私营企业协会秘书长)
吕锦源(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长)
梁成安(市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富全(兼)。该项工作完成后,联席会议自行撤销。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