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通报
江府[2012]2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1]72号)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10]160号)的要求,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2年2月组织三个考评小组,在各市(区)开展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电话访问、核对台帐、实地察看”五个环节,对各市、区2011年完成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核,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2847人,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463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630人,分别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7.1%、105%和105.2%;通过扶创业带就业工作,实现创业4542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8.1%,带动就业8344人;高校毕业生创业139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6.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4%,比省下达我市计划控制率3.2%低0.86个百分点;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3626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1778人,分别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6.4%和103.8%,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24778人,经考核取得证书23062人,考证人员合格率为93%,获证后转移就业19812人,获证后转移就业率为86%;农民工积分制入户12000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全市组织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培训26.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759人,高技能人才培养697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从7.8%增长到10.2%。
各市、区在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过程中,能够创新工作措施,抓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如蓬江区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71个社区被命名为省“充分就业社区”,使求职者足不出街道(社区)就能享受到就业再就业服务;新会区编印了内容丰富、指引清晰的《新会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办事指引》,由各镇(街道)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行政村发至辖区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手上,做到信息宣传全覆盖;台山市针对部分企业季节性用工需求,举办中年妇女专场招聘会,组织200多名农村中年妇女到企业试行流动性、季节性就业,并由企业安排车辆每天接送上下班,既缓解企业用工需求,又满足了农村妇女就业与照顾家庭的需要;开平市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市场物业公司、旅游步行街管理站分别建立了市级和县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和创业服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恩平市积极实施智力扶贫工程,组织农村贫困家庭子女320人参加智力扶贫等。由于各市、区方法得当,措施有力,有效地促进了就业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存在问题
通过考评检查,对照考评标准发现目前部分市、区仍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改进:一是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还不够重视,尚未有市、区申报创业型城市,江海区仍未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二是个别地方对落实就业服务不够重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三是普遍存在对扶持就业的政策宣传方法单一的问题,导致部分群体对政府扶持就业的优惠政策不了解,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四是非农就业比重增长缓慢,个别市、区不达标;五是江海区、恩平市仍未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鹤山市的示范基地未能落实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六是各地普遍存在统计台账不健全,数据出现错漏的问题。
三、各市、区考核综合评分
各市、区2011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评分为:蓬江区97.5分,新会区96分,评为优秀;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鹤山市、江海区达标。
各市、区2011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评分为:蓬江区98.5分,新会区97分,评为优秀;开平市、台山市、江海区、鹤山市、恩平市达标。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