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
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4〕5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江门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依法行政文件、省法治建设规划要求,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坚定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信心,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二)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和落实简政放权,切实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过度管理和限制,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程序、强化审批监督,审批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加快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协调管理机制,推进特大镇、中心镇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五)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服务。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和公开工作,涉民、涉企审批项目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透明运行,加快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强化办事窗口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论证,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四、切实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七)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确定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重点抓好事关发展全局、工作急需、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调节作用。
(八)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理机制”的要求,依法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没有违法创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者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并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九)扩大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要通过部门网站、政府法制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合理吸收和反馈。
五、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十)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回避等程序,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对分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保规范公正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核制度,严格执法证按期年审制度。
(十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职权公开、制度公开、流程公开,执法效率有效提高,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的备案制度。加大对不作为、违法行政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情形的责任追究力度。
六、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
(十二)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受理方式,健全网上受理平台,为申请人提供更为快捷、畅通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
(十三)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落实调解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联动。
七、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十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充分发挥考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制订工作方案,开展我市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合力推动我市的法治建设示范区工作。
(十五)加大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宣传指导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宣传省、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宣传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十六)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大力抓好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队伍建设等,使法制机构队伍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作风过硬、业务能力较高、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队伍,努力当好各级领导在行政决策、经济社会管理活动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