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江门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江府构〔2018〕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35号),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参照省政府的做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江门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江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8〕59号);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信息交流与政策对接;督促指导各市(区)、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二、人员组成
总召集人:梁许赞 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容福华 市政府党组成员
召 集 人:莫劲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少强 市农业局局长
廖辉文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张沃芬 蓬江区副区长
李国和 江海区副区长
黄锐楼 新会区副区长
亓光勇 台山市副市长
黄国忠 开平市副市长
陈 文 鹤山市副市长
劳沈川 恩平市副市长
李润明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任安良 市科技局副局长
邝世铭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谦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谭永强 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龚荣茂 市农业局总畜牧兽医师
李谷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林亮华 市质监局副局长
谢健国 市林业和园林局调研员
谭道良 市税务局副局长
刑益岭 江门供电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局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农业局提出,报总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我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文件时,应充分征求其他成员单位意见,政策、文件出台后应抄送其他成员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