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名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核准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按核准需备材料备齐申请材料后,向本局收发室递交申请材料。如不属本局核准范围的,收发室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收发室将申请材料移交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收件登记,提出分办意见交工程建设股办理。
3、工程建设股领导根据股室内分工安排经办人负责。经办人根据职能再核实材料,如属受理范围,且资料齐全,给予办理,受理时间从办公室登记之日算起。如不属受理范围,提出书面理由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如资料不齐,书面通知申请人补齐资料再报,办理日期从补齐资料之日起算起。
4、工程建设股经办人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审查申请
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之日起20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时间另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