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名称:小水电工程建设项目
办理程序: 1、新建小水电站,应通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八个程序。
2、扩建和重建水电站无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应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七个程序
3、水电站技术改造应通过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六个程序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前期工作各阶段设计文件已批准,施工详图满足主体工程施工的需要;建设项目已列入国
办理时限: 资料完备,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
收费标准: 水电站征收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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