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资料 > 资料明细

保障金申请审批程序?


蓬江 蓬江区白沙街道办事处


内容:
(一)、保障对象申请保障金,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报《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出具单位及家庭收入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居(村)委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的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在10日内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所在区民政局审批。 (四)、区民政局应在10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确定救济款额,将《申请表》一份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一份留存归档,一份发回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为发放保障金的依据,并同时下发《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领取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技术支持:  江门市新光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67949号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承诺:  

文明用语,耐心倾听;热情服务,认真记录;按责转办,跟踪到位;及时回访,严谨公布;业务熟练,标准规范;团结协作,携手为民。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监督邮箱:  12345@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