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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答:继承权公证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居(村)委会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提交居(村)委会证明的,还需补充其它证明材料;
3、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情况证明[在派出所复印旧的户口簿底册或被继承人的单位证明、人事档案底册复印件、居(村)委会等];如提交居(村)委会证明的,还需补充其它证明材料;
4、遗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等;
5、弃权人的身份证(有继承人弃权时);
6、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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