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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离)休人员死亡有哪些待遇?


市直部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
(1)退(离)休人员死亡,从死亡的下月起停发养老金;(2)一次性发给丧葬费、抚恤费(需有直系亲属才能发放)共6个月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如果有个人帐户结余额的,可一次性退回给其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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