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在职期间非工伤死亡的,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丧葬费为3个月的社平工资(如单位不支付,可向单位所属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一次性退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给其法定继承人; (2)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其家属。失业人员死亡后失业保险金停发,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失业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和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参与犯罪活动死亡的,其失业保险金停发,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不予发放。 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死亡的,没有任何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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