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病种名称 补充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 备 注 起赔标准(元) 最高限额(元) 赔付比例(%) 最高限额(元) 报销比例(%)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 900 支付比例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计算办法,最高支付限额按住院部分的最高支付限额 如果被保险人患有两种或两种以疾病的,补充保险的起赔标准、最高赔付限额以每一宗疾病累计及享受待遇;公务员补助按待遇最高的一种病种累计及享受待遇。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II期以上、肝硬化、类风湿关节炎 1000 4000 50 3000 50 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慢)性肝炎 — — — 3000 50 (注:以上特定病种门诊起付(赔)标准、最高限额累计时间为一个社保年度,即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例如2009年社保年度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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