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对2021年江门市科技统计培训会(以下简称培训会)承办服务项目进行对外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方投标。
一、项目需要
(一)服务内容。
1.培训会会场(共7场)的预定和布置。包括提前联系落实各县(市、区)的培训场地安排,做好会场的标语布置、设备调试、领导嘉宾的水牌制作和摆放、参会人员座位安排和其他会务工作等。
2.邀请培训讲师。根据招标方甲方(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提供的培训内容和讲师资质要求,中标方乙方(承办单位)落实邀请培训讲师相关事宜。
3.印发培训资料。乙方收集甲方和讲师提供的培训资料后,做好培训资料的印发工作。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培训讲师和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和交通保障。
5.培训会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防疫物资的准备、测温扫码登记等防疫要求的必要工作。
6.培训会的新闻宣传工作。乙方及时收集参会企业的培训效果反馈和意见建议,做好微信推文等新闻宣传工作。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
1.参会企业满意度调查的满意率(包括基本满意、较满意和很满意)达80%;
2.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培训会需求内容的所有活动和流程。
(三)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服务地点:江门市各县(市、区)范围内;
服务方式:分场次(各市区1专场合共7场)、集中式服务。
(四)本期服务有效期:本期服务有效期截至全部完成7场培训会,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轮服务期限内,2021年江门市科技统计培训会承办服务由本项目中标方提供。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科技服务类企事业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团体。
(二)拥有承办培训会、联系服务企业等相关服务和业务的能力。
(三)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委托业务以及承办和实施相关科技活动、服务业务的经验。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供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供应处理。投标方的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并报出一个确定的金额(包括培训会会场费用、讲师培训劳务费、培训资料印刷费、讲师和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交通费用、防疫物资购置费等服务项目的明细费用)。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12月3日前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下午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规划科(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方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投标方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投标方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方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方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方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投标方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验收
1.验收时间:服务期结束后的1个月内进行验收,根据承办单位申请并经招标方同意可提前验收。
2.验收方式:招标方和承办单位共同验收。
3.验收标准:按照服务内容和要求里面的服务要求标准执行。
4.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1)没有完成服务内容属于验收不合格。(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列出属于验收不合格的情况)
(2)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必须在验收日之后的半月内完成相关服务内容。半月后再验收不合格,则退还招标方合同总额40%的服务费用。
七、款项支付
(一)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拨付,支付合同总金额不超过15万元:确定承办单位后,在签订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拨付全部合同金额作为启动经费。
(二)中标方应提交验收报告和开具正式发票给招标方。
八、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方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投标方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投标方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投标方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投标方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方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投标方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九、联系方式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
联系人:苏蕙;联系电话:0750-3365645
联系人:冼健成;联系电话:0750-3129013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审表
3. 2021年江门市科技统计培训会方案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