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宣传资料制作
二、项目报价最高限价:4.5万元。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内容和需求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三、服务供应商选定及要求
1.由采购人组成评审小组评审确定。确定中选单位后,由采购方通知中选方。未中选单位不作通知。
2.报价人的资格符合要求并完全响应本项目需求,以及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前提下,低价单位中选承接供应服务。中选后,未能如期履约的,本项目重新进行询价。
3.公布评审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供货期限。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制作要求
将我市发布的11个、引用外市的26个及省直部门发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及有关政策文件编印成册,内容参见附件1-4。可满足编印总篇幅不少于350页(含封面设计、内容排版、目录、正文等),封面封底250克铜版纸过哑膜,内页80克双胶纸、不少于700P,单黑双面印,锁线胶装,1000册。
(二)时间要求
确认中选制作服务供应商后,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交付。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的,按合同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完成之日止,且采购方有权暂时拒付余款。
(三)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单位:人民币):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报价上限。报价须按含税包干价格进行报价,报价费用包括制作课标宣传资料所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书稿校审修改、编辑排版、设计、制作等费用。
(四)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前的3个工作日内。
2.验收程序:由供应商提供已制作完成的宣传资料,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3.验收标准:封面设计要求精美,书稿要求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语句通顺、字迹清晰,书稿须符合出版要求。
4.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如供应商提交的内容质量不合格,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重新整改再行提交验收。如整改3次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绝验收并不支付款项。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或策划相关的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资料
1.报价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2.宣传资料制作安排、拟定详细工作进度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证明其满足本项目竞标资格的声明及其他文件资料。
七、报价文件报送日期。报送文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统一装订,一式三份,用文件袋封装盖好骑缝章印,并在11月2日前提交到采购方,过期不再受理。
八、公告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3个工作日)
资料提交地点: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2号楼B401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叶丽莎
联系电话:0750-3983980
附件:
附件2:江门市引用外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26个课标).zip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