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2025年“源来好创业”系列活动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总价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万元。
三、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9~12月。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响应的)。若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于响应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五、项目需求
本次采购主要包括组织实施乡村创业主理人集训营、开展“创业伴飞”跟踪服务两个部分。供应商须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为整个系列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实施乡村创业主理人集训营
由供应商组建服务团队完成集训营的总体策划、招生宣传、报名组织、培训管理、专家聘请、授课辅导、交流分享、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具体需求如下:
1.培训规模
面向全社会招募有志于投身乡村建设的、具备整合资源、激活产业、传承文化能力的乡村CEO、返乡入乡创业者、乡村创客、农村职业经理人、乡村运营团队负责人、本土创业能人、强村富民公司带头人、乡村非遗传承人等乡村创业主理人30名。
2.培训时长
培训累计不少于96个学时,其中理论授课不少于64个学时,交流分享会不少于8个学时,实地考察学习不少于12个学时,巡回现场教学不少于12个学时。
3.培训内容与方式
(1)理论授课:邀请高校专家学者、乡村创业成功典型代表、电商、文旅等领域的行业专家围绕经营管理知识、乡村文旅开发、农村电商运营、乡村文化传承与创新、团队建设与沟通技巧等面授基础理论、实战操作技能等课程,帮助创业项目主理人深度掌握前沿创业理念与实用技能,精准破解项目运营中的痛点、难点,全面提升项目市场竞争力。
(2)交流分享会:通过面对面分享会的形式分享商业模式设计、团队管理、融资策略、路演实战等,通过案例研讨、资源对接等形式,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资源共享、思维碰撞与项目协同。
(3)实地考察学习:组织学员前往发展潜力好、具有代表性的创业主理人项目、返乡入乡创业优质项目等进行现场观摩教学,让学员直观感受成功项目的运营模式和发展成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4)巡回现场教学:组织师资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分片区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精准对接,在学员所办企业或创业项目等进行现场教学并解决相关问题。
4.报名组织
(1)发布招募公告,明确培训目的、内容、要求和学员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等。
(2)接受报名申请,要求申请者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创业项目介绍材料等。
(3)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员。
(4)对入围学员进行面试,进一步评估其主理人潜力和培训适应性。
(5)形成最终学员名单,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后,在官网公示。
5.培训管理
(1)课程管理:开展乡村创业主理人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安排整体框架,培训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课程设计和培训方式科学合理、特色突出。
(2)师资管理:授课师资中,高校知名教授、有关行业专家、创业导师所占比例不低于70%,整体名单需要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并同意。
(3)教学管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培训,认真做好培训教学、考勤管理、教学效果控制与反馈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确保出勤率达75%以上,不达标的课程要安排补课。
(4)考核管理:建立考核办法,包括考勤情况、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考勤情况以实际出勤记录为准;课堂表现根据学员的课堂参与度、发言质量等进行评价;作业完成情况主要考察学员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考核合格的,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需进行补训或重修。
(5)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培训台账;对培训关键节点通过拍照或录制影像资料存档;培训结束时,应通过测验或撰写学习体会、论文、报告等形式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存档;培训结束后撰写培训工作总结,对本期培训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经验、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等进行总结梳理。
(二)开展“创业伴飞”跟踪服务
1.开展创业项目摸底调查。对曾入驻江门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港澳项目、历届“乐业五邑”创客素质提升班学员创业项目,通过网络、电话问询、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全覆盖调查,了解项目运营、发展真实状况,摸清项目在资金、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切身需求,建立健全江门市重点创业项目库,对数据进行分析,为项目解决实际问题及开展“跟踪陪跑”帮扶提供参考依据。
2.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在经摸底调查目前仍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中选取成长性好、带动就业潜力大的35个项目,组织“乐业五邑”创新创业联盟单位、“乐业五邑贷”合作银行、相关领域的行业专家(不少于4名)建立“创业伴飞”服务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巡诊指导、驻点结对等方式,聚焦项目发展急难愁盼问题,运用专业的技术和丰富的创投资源,进行深度对接和全程跟踪,为项目提供创业伴飞式服务,帮助初创项目解决发展瓶颈难题。
3.选树创业先进典型。通过调查摸底,深入挖掘发展好、质量高、规模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优质创业项目不少于5个,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维度对先进创业典范和创业特色亮点开展宣传报道,宣传覆盖不少于5万人次,切实讲好创业故事、弘扬创业精神、企业家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敢创业、创成业,倡导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创业。
4.举办融资对接双选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会。根据初创项目发展实际需求,重点遴选不少于20个项目组织开展融资对接双选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等活动不少于2场,每场活动邀请有丰富创投对接资源和经验的创投机构、合作银行、天使投资人等(不少于4名)共同参与,解决融资难、市场窄的难题。
5.撰写跟踪服务调研报告。形成一份总结报告,详细阐述江门市创业项目的发展现状、需求痛点、成功经验、政策建议等内容,为江门市创业创新政策制定和行动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
(三)活动宣传
1.乡村创业主理人集训营在培训过程中草拟不少于5篇信息稿,包括对开班仪式、交流分享会、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结业仪式等特色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创业伴飞”跟踪服务在开展过程中草拟不少于3篇信息稿,包括对走访调研、融资对接双选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会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在“江门人社”公众号和视频号、“乐业五邑”创业创新大赛官网、创业孵化基地等宣传渠道进行活动报道,营造江门就业创业浓厚范围。
3.邀请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南方日报江门分社、南方都市报江门记者站等省、市媒体平台宣传活动内容,提升江门双创品牌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4.通过搜狐网、网易新闻、腾讯网、新华网、南方+等网络媒体转发活动报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范围。
六、报名方式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
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5年9月10日17:30时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1就业创业促进科(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
(三)提交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资格审查材料:按照“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提供对应材料(其中《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单独密封装袋(一式三份),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及书面报价表(详见附件3)。本部分材料进行密封装袋(一式三份),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将采用“择优比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定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的方案制定、活动场地和设备租赁、场地布置、物料制作、物资购买、摄影摄像、宣传推广、专家邀请、人员组织、食宿安排、交通费用(集训营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自行往返集训营的交通等费用自理)及税费等报价以及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三)本项目结合采购公告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项目费用依据。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
(五)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进行解释。
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0-3506897
附件:1.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2.项目择优比选评分标准
3.报价表(样式)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