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江门市“邑职好”求职能力实训营。
(二)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总价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2800元。
(三)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就业困难青年、青年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42号)和《关于推进我省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40号)文件要求,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慢就业”问题,以职业能力提升为导向、以就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提升其求职和就业技巧、增强就业竞争力。
本项目采购将围绕提升青年群体求职能力,帮助我市未就业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一期求职能力实训营,实训营培训天数共7天(具体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1)。培训内容和服务包括开展理论课程,通过职业认知、简历优化、面试技巧等课程,提升学员的求职能力;开展参访企业的就业体验活动,让学员实地参观企业工作环境,与企业HR面对面交流,了解真实职场;开展招聘活动,让学员现场面试,帮助学员就业。
本项目计划于11-12月期间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因培训时间较长且涉及到场地布置、物资物料制作与运输以及相关专业技术等需求较多,第三方供应商需通过精心布置场地、准备培训物资物料、宣传推广及物料制作、教学辅助、人员组织、学员管理、整理台账资料和跟踪反馈等服务,为青年群体提供优质的求职能力培训体验,同时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近3年未受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等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于响应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三、报名方式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5年11月6日17:30时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一楼101室)。
(三)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响应文件(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2.书面报价表(详见附件3);
3.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按照“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部分提供对应材料,其中《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详见附件4);
4.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5.本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确定供应商
本项目将采用“择优比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选定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活动设备租赁、场地布置、物料制作、物资购买、师资课酬、人员组织、车辆租赁、交通费用、摄影摄像、宣传设计及推广、办公及税费、人工成本等报价以及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二)本项目根据采购公告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项目费用依据。如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场地布置、活动的物资物料、设施和服务没有达到采购方的要求,采购方按第三方供应商响应采购公告时提交的报价明细表按实核算,扣减相应费用。
(三)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
(四)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我中心进行解释。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50-3506868。
附件:1.2025年江门市“邑职好”求职能力实训营课程安排
2.2025年江门市“邑职好”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评分标准
3.报价表及明细表
4.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