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2025年度“三支一扶”培训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总价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5万元。
三、项目需求
(一)培训内容
1.岗前培训(2026届):以理想信念教育、基层工作压力疏导及心理健康调适等为主要内容。
2.在岗培训暨“红色加速营”培训(2025届):在岗培训以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政策法规、社会管理和专门业务培训为主要内容。“红色加速营”培训以党建为切入点,结合支教、支医和乡村振兴等主题,帮助学员增强党建意识、专业技术和文化素养。
3.离岗培训(2024届):以期满安置政策措施、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政策等为主要内容。
(二)培训形式:培训采取讲授、座谈、答疑、互动教学、情景模拟、素质拓展等方式开展。
1.2024届离岗培训时长为3天,2025届在岗暨红色加速营培训时长5天,2026届岗前培训时长为3天。
2.每期培训须组织开展1-2节实践参观教学活动或拓展活动,不限室内室外,以互相熟悉、培养群体合作精神为主;开展"三支一扶"名企研学实践活动;
3.“红色加速营”培训期间须安排红色教育、乡村振兴、市内科研平台等实践基地调研学习;
4.其他相关培训事宜由双方协商。
(三)师资要求:包括按要求聘请所有培训活动的专家、导师以及培训期间的有关工作人员等。其中,为保障培训效果,应每期培训邀请不少于5名党校、高校专家或一线实操类专家,结合“三支一扶”需求量身定制课程,确保教学质量满足培训目的。
(四)培训场地与保障:培训场地必须能安排当次参训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为保证培训活动安全,培训场地建议安排在食宿培训一体的酒店等地方。提供培训所需文具、资料、医疗物资等,协助安排车辆组织“三支一扶”人员到江门市名企、红色教育基地等进行现场参观学习。
(五)食宿安排:提供培训期间所有学员、专家、导师的食宿,具体数量按照培训实际情况确定。其中,学员安排双人间住宿,专家、导师安排单人间。
(六)宣传工作设计:
1.短视频制作:制作不少于5个短视频(每期培训至少1个)。根据“三支一扶”各环节培训,拍摄团建、户外拓展、学习参观等环节暖心、热情画面,营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培训良好氛围。
2.媒体宣传:在地级市以上的媒体平台开展宣传不少于4次。
3.典型事迹挖掘:塑造江门市“三支一扶”良好形象,挖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事迹不少于3件,并向国家级、省级宣传媒体推送。
四、培训活动时间和人数
五、项目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实施,提交相关台账材料和验收报告。
六、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培训资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择优比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
七、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书面报价表;
(二)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印章);
(三)本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四)以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项目案例;
(五)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提供《项目评分表》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8日下午17时30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3506870;
(三)本项目按“择优比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解释。
附件:评审评分标准
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