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侨都人才立体化服务项目(第二期)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总价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服务能力;(提供资质和能力证明);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最近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
(六)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2023年9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择优比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四、项目需求
打造更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模式,更精准的人才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的市场化运营方式,实现各项人才服务的有机衔接,提升人才服务体验,持续擦亮“侨才通”人才服务工作品牌,全面提升我市人才服务水平及人才竞争力。
(一)负责“侨才通”小程序日常运营,开展人才服务宣传。
一是定期更新“侨才通”资讯信息,每周在“侨才通”小程序上更新不少于1条资讯或活动信息,有针对性推送重点活动、政策资讯。二是每月收集人才体验“侨才通”小程序的意见,提出服务优化的建议;三是协助优化“侨才通”小程序功能栏目,协助收集更新栏目政策信息、非原创资讯推文内容、视频素材。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原创素材内容及要求,对推文和视频发布内容进行设计、编辑、排版。四是根据采购人要求,专业拍摄制作并发布不少于15条人才服务短视频或宣传信息。跟拍不少于15条人才活动视频。五是聚焦人才需求及江门发展实际,设计制作《江门市人才服务手册》电子版和纸质版,经采购人审核后印刷不少于700册。
(二)链接市场化服务资源,做好人才服务点拓展、维护与建设指导。
一是根据人才服务点覆盖情况、人才的需求和人才主要分布区域,撬动市场资源,围绕人才“衣食住行”等方面,在服务期内开拓优质人才服务点不少于10家。优化人才服务点配置,提升现有服务点,拓展“侨都人才卡”服务权益,做好重点人才权益服务兑现工作。二是对全市人才服务点工作提供服务指导,为各级人才服务专员、人才服务点联系人提供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制定《江门市侨才通服务专员工作指引》,明确服务规范和工作标准。举办人才服务专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每期人数不少于45人。
(三)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才走访,协助做好需求对接收集工作。
一是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及人才工作要求,开展重点企业(科研平台)走访,走访重点企业(科研平台)不少于30家次,收集重点企业(科研平台)项目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的需求,形成重点单位需求清单。二是走访重点人才不少于30人次,收集重点人才个性化需求,形成重点人才需求清单。三是协助重点企业(科研平台)、人才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职能部门,推动需求解决,及时跟进并反馈需求对接情况。收集并跟进重点单位(人才)需求不少于60条。
(四)组织开展特色人才活动,形成活动品牌效应。
一是整体策划“侨都人才”系列活动。挖掘我市人才的兴趣与需求,针对不同的人才群体,如新引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人才等制定差异化年度活动方案计划。二是负责落实活动现场方案编制、相关文稿撰写、场地筹备及活动现场等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布置、流程设置、策划方案、物料设计采购和活动摄影摄像等,相关文稿及设计的具体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活动完成后做好跟踪总结工作,如活动成效宣传、照片整理、收集人才活动反馈等。三是发挥金融、法律、税务等服务机构作用,探索联合本地人才、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资源举办相关活动,为人才提供创新创业支持。服务期内,举办3期“侨才会”高端研修品牌活动,每期约30人;举办12期“侨才体验日”品牌活动,每期不少于30人,可与“侨才通”人才服务点或其他合作资源方联合承办。
(五)深化专业数据分析,推动服务精准优化。
一是协同落实人才服务站点评价机制,按季度对市(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人才服务站点等人才服务载体的业务办理量、人才咨询热点、服务响应时长等核心指标进行分类统计,并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人才需求及意见建议,形成可视化数据报表和需求意见相关台账。二是基于采集的数据,对我市人才服务效率与质量、人才满意度等开展系统性分析,按季度形成服务工作报告,提出具体、可落地的服务优化建议。
以上项目需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明显增加供应商成本的前提下,与供应商沟通协商一致后,调整有关活动安排等事宜。
五、考核制度标准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开展日常动态督查,在服务期结束一个月内,对供应商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考核。考核指标分为基础性项目和奖励性项目,基础性考核项目不达标的,扣除相应分值,完成奖励性项目的可加分,最终总得分不超过100分。考核原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服务内容全面履行原则,成交供应商在考核中达到100分的,不扣减运营服务费,100分以下每减少1分,采购人将在运营服务费中扣减2000元。若项目总扣分达20分,无论加分项目为多少,直接扣减合同总金额的10%。考核评分项目详见附件《服务项目考核验收表》。
六、项目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提交相关台账材料和验收报告。
七、付款方式
项目款项分3期支付。
第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合同、等额发票后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付款资料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第2期:支付比例50%,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满三个月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等付款资料,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二期款(按合同总额的50%)。
第3期:成交供应商完成文件要求的目标和服务内容,提供《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包括佐证及台账等资料,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付款资料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考核扣除金额后(如有)的合同总额的余额作为尾款。
八、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书面报价表;
(二)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印章);
(三)投标书(内容应包括响应人情况简介、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近3年承接相关项目情况、投标项目工作方案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含人员学历证书、职称或技能证书、社保记录等)。
(四)同类业绩案例,提供2023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承接开展人才服务招等案例;
(五)提供2025年度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提供《评审标准》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履约承诺函》《服务保障措施》。
九、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6年9月10日上午12:00时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专班办(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三)本项目由我单位按“择优比选”方式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凌先生,联系电话:0750-3935208。
(五)本次报价须将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